法院已强制执行,保洁员说自己稀里糊涂签了赔偿款冻结协议官司赢了 4万元赔偿拿不到
患有小儿麻痹后遗症、腿脚不便(有三级残疾证)的华县人张安民,2001年开始在陕西师范大学后勤第一集团当保洁员,2014年4月30日被辞退。张安民说,校方没有给他办理退休手续,没给他交过三金,于是他将陕师大告上了法庭。今年9月10日,西安中院二审判决陕师大支付张安民共计7.5万余元。11月8日,雁塔区法院执行局将二审判决相关案款全部执行到案。可截止昨日,张安民仍有4万元没有拿到手。
由于赔偿款还未全部拿到手,62岁的张安民还住在那间工作期间陕师大给他安排的砖瓦房内,房间的电源已被切断,也没有暖气。
“陕师大向省高院申请了再审,并向我们执行局递交申请冻结赔偿款。”昨日,雁塔区法院知情人员说,“我们考虑张安民的个人条件比较困难,交付了3.5万余元。将剩余赔偿款暂时放在法院,是因为担心出现执行回转的情况。如果陕师大的再审申请没有通过,我们会立刻将剩余赔偿款全部交给张安民。”
“做出这样的决定是经双方同意的。”该人士说。
“当时我稀里糊涂地在协议上签了字,回来才知道是冻结赔偿款的协议。我签这协议没一点好处,我要弄明白了,为什么要签呢?”张安民说。
“申请再审期间不应该影响原来的判决执行。”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张兴茂律师说,“但目前执行局已同意双方冻结部分赔偿款。当事人当时如果不签这份协议,那执行局必须把赔偿款全部交给当事人。但如今他签了这份协议,就不好说了。”华商报记者谢涛
新闻推荐
这家酒店客房内安全套外包装上标示“国家免费提供”,但盒上却贴上了“10元”的标签网友供图...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