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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新区(北区)二期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延安日报 2013-11-28 16:20 大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延安市新区(北区)二期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延安市新区(北区)二期规划范围位于已实施的北区(一期)东、西两侧,涉及宝塔区桥沟镇、李渠镇、河庄坪镇。规划用地面积18km,规划建设面积12.5km。二期拟建设成为三大教育区以及居住区,发展教育科研、生活服务、休闲体育等城市新教育中心和生活居住功能区。新区连接北区一期,采取集中供热,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气、电力、通信、道路等工程,形成现代化的城市新区。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规划建设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为土石方挖填、施工扬尘、机械噪声、施工队伍生产生活废水、建筑垃圾以及因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生态环境问题。新城建成后对环境影响主要为市政集中供暖锅炉废气、居民厨房油烟、车辆尾气、噪声以及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阶段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减缓工程施工对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实行切实可行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的环境保护工作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及防治水土流失、植被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新区投入使用后,生活污水集中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炉渣、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后合理处置;道路车辆噪声经合理布局以及两边绿化带隔声后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通过大面积城市绿化,可以改善因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造成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合理,切实保证项目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区域的开发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基本能够支持本规划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规划的开发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具体形式和联系方式1、公众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来电的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简本及进行咨询、反馈。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期限为本公告刊登后10个工作日内。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项目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延安市;主要征求事项为对项目的认识程度;对项目造成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对环保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提出的建议;非环保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常工

联系方式:0911-2556209

环评机构: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

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438号,710054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029-87821751电子邮箱:dksh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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