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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新能源车 今年还有优惠

华商报 2013-11-21 17:09 大字

2014年9月,西安市政府印发《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市政发〔2014〕32号),明确自2013年11月2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采取32条优惠措施,支持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这一系列政策将延续至今年12月31日,期间,如中、省、市出台新的优惠政策,按新政策执行。这些政策包括:

免收牌照费、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船税;补助1万元充电桩费用;免首期交强险;可在公交道上行驶,不受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在全市公共停车场、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停放2小时以内免费。

全市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及商场、旅游景点等必须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大中型停车场比例不得低于5%,小型停车场比例不得低于10%。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对充电设施建设投资(不含征地费用)给予30%的财政补贴。

对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对于直接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补贴,专项用于单位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华商报记者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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