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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20万吨/年LNG液化站项目公众参与二次公告

延安日报 2013-04-22 17:10 大字

环评单位现已基本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延川县20万吨/年LNG液化站项目位于延安市延川县禹居镇禹居村,201国道北侧区域。本项目总投资58907万元,主要建设1套100×10m天然气处理装置和液化装置,主装置包括脱碳装置、脱水脱汞装置、液化及制冷剂循环装置、闪蒸汽压缩装置等、辅助生产设施为LNG罐区及装车系统、火炬及防空系统、分析实验室等,配套给排水、供电、供热、燃料气系统、空氮站、倒班宿舍、采暖通风等公共服务设施。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设计和本评价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后,项目对大气环境和声环境的主要影响可以控制在当地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废水采用生产废液外送至延2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自行处理后回用于厂区

绿化和地坪冲洗的措施,可实现废水零排放;废弃分子筛、废MDEA溶液、废弃润滑油在厂内集中收集后返回厂家回收利用;生化污泥用于厂区绿化;其余属于危险废物的均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固体废物处理和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对地表和地下水环境影响小。项目在严格落实设计与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采取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三、公众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来电等形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也可通过评价单位的网站http://www.xian.cgs.gov.cn/index.html查阅)及进行咨询、反馈,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期限为本公告刊登后10个工作日内。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项目拟建地周边村镇、毗邻单位和相关部门;公众主要指项目所涉及区域的居民、学校及其他对本项目关心的人群。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项目概况、建设意义的认识程度;公众对项目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和意见;公众提出减缓不利影响和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洛川县交口河镇联系电话:0911-3815450联系人:吕先生

电子邮箱:531477737@qq.com

2、评价单位: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438号,邮编

710054

联系电话:029-87821591联系人:张女士

电子邮箱:qiuju9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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