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工业园区与能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志丹县中小企业促进局志丹县工业园区与能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环评已得出初步结论,现将第二次环评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况
工程拟建厂址位于延安市志丹县能源化工园区内,主要处理志丹县工业园区与能源化工园区以及双河镇的污水。工程建成后一期处理能力为10000m3/d,总占地22800m,总投资5158.92万元。污水处理工艺主要采用UASB+CASS工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⑴建设期不利影响有:场地建设剥离地表植被、压占土地,机械设备施工噪声,各场地施工废水、施工扬尘、弃土弃渣堆放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
⑵运行期不利影响有: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采暖期锅炉烟气、厂内产生的少量污废水、设备噪声、栅渣和沉砂、浮油、脱水污泥、锅炉灰渣和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施工场地设围栏,并定期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严禁高噪声设备施工;生产、生活污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弃土弃渣用于填垫工业场地、道路等综合利用。
⑵运行期主要环保措施:污水处理装置区采用全过程除臭工艺;锅炉烟气采用麻石水浴除尘器;污废水均通过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尾水达标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及隔振等措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按规范建设临时贮存设施进行妥善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属于环保治理工程,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工程选址基本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采取可研设计和本次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各项要求,强化环境管理,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到当地环境可接受的程度,从环评技术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项目环评报告简本,并可在
(网址:http://shbj.yanan.gov.cn/)网页上查阅简本.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工程周边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及专家等。
⑵征求的主要事项:着重关心工程实施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⑴致电⑵传真⑶电子邮件⑷填写公众意见调查
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得知本项目公示之日起至项目评审前,向建
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志丹县中小企业促进局
联系人:赵 工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
地 址:西安市友谊东路438号 邮编:710054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9-87821757
传 真:029-87821762
电子信箱:xadkshp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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