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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房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咸阳日报 2013-03-11 08:55 大字

新华网西安3月9日电(记者 储国强)记者从陕西省神木县了解到,对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的陕西“房姐”龚爱爱,神木县公安机关3月4日向神木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3月8日,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此前龚爱爱本人已辞去所担任的人大代表职务。

龚爱爱本人系长期合同工,是单位聘用的副行长,非国家公职人员。2012年6月,龚爱爱向单位递交了辞呈。2013年1月2日,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批准其辞职。今年春节前,龚爱爱的3个虚假户口均已被陕西、北京警方注销。目前该案正在依法侦查中。(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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