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咸阳市将办十件环保大事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本报讯(孙亚军)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咸阳市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决胜之年,也是省市共建大西安的重要一年。咸阳市将办十件环保大事,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大事一:更大力度推进污染减排。强力推进总量减排工作,不断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确保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总量分别比2012年削减3%、2%、2.5%、5%,圆满完成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减排项目的县区,或严重影响市上目标任务完成的,将在目标责任考核中坚决予以“一票否决”,并采取“区域限批”和“行业限批”等惩罚性措施。
大事二:全力冲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目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矢志不移的奋斗目标。按照力争上半年通过环保部技术评估、下半年通过考核验收的时间节点,紧紧围绕国模26项考核指标,逐项逐条落实创建任务。各项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尽快完成,邀请环保部开展技术评估,力争年内一举创建成功。同时,加大市、县联创力度,确保彬县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旬邑、武功县完成创模规划编制工作。
大事三:强力推进渭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今年是咸阳市兑现渭河污染治理“三年任务两年完”目标的收官之年,按照“目标不变、要求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和“未建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进度,在建项目抓竣工,竣工项目抓验收”的要求,对每个项目逐个研究分析,倒排工期,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所有未开工项目全部做好开工准备;组建专门班子,跟踪督查,确保项目天天有变化、月月有进展。采取联合督查督办、月考核通报、媒体公开排名等措施,落实项目包抓责任和建设责任,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如期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目标,确保咸阳市渭河治理走在全省前列。
大事四:全面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将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与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进一步落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建立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成立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落实重点任务。对PM2.5、臭氧、CO(一氧化碳)等指标进行常态化试测。对市区建筑工地、21家煤场(包括企业自备煤场)、灰场和料场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确保今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18天。(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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