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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群众利益

延安日报 2013-01-06 17:32 大字

(上接第一版)查处了延安城投公司在延安火车站地下商城对外租赁过程中存在的滥用职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违纪案件,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

工作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畅通信访渠道,整合办案力量,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88件(次),初核线索1221件,立案763件,结案759件,处分766人,实施警示训诫936人,挽回经济损失5749.41万元,查办案件工作保持高压态势。特别是着力查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兑现、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医疗收费、公路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集资摊派等损害农民利益案件14件,清理违规收费资金4.19万元;纠正和整改强农惠农资金违规问题12件,涉及金额2380.5万元;查处土地房屋征收和拆迁问题8件,清退违规资金13.32万元;查处教育违规收费行为13件,清退违规收费29.1万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41起,党政纪处分29人,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维护了群众利益。

标本兼治,形成合力,积极构建“制度+科技”长效机制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十分注重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制度+科技”长效机制,力求标本兼

治,形成合力,源头防治。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充分利用技术和信息手段,积极探索建立了全市人力资源综合监管平台、电子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项目招投标统一交易平台和电子化政府采购网络平台,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全方位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立了全市人力资源综合监管平台。针对“吃空饷”问题盘根错结,十分隐蔽的特点,市纪委、监察局立足长远,在全面查纠的基础上,市、县两级共投入346.5万元研发建成了集编制、组织人事和工资管理及纪检监察为一体的人力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将全市所有财政供养人员相关信息全部纳入其中。制定了《延安市人力资源综合监管平台管理办法》,明确了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并出台了干部考勤请假管理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借调办法等配套制度,实现了对人员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工资审核发放的动态监管,形成了从源头防止“吃空饷”和“空挂”等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这一做法得到省纪委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先后进行了报道。

——建立了全市电子化政务服务平台。选择市住建局、规划局等10个单位作为阳光政务的试点,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建立了全市电子化政务服务

平台,制定了《延安市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延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积极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不断规范和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全力打造决策、过程、结果一体化公开的“阳光工程”。

——建立了全市工程项目招投标统一交易平台。借鉴西安模式,在原有延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市工程项目招投标统一交易平台,并于2012年12月20日实现了房屋建筑、市政建设、园林绿化、公路、水利、国有土地招拍挂、装饰等所有工程项目统一进场交易。同时,制定了《延安市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统一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和《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化制度,从体制机制上规范招投标活动,有效杜绝了围标、串标和暗箱操作等行为发生。

——建立了全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网络平台。依托市级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立了全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网络平台,配备建立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大厅、评标大厅等设施,并制定了采购业务流程,真正实现了由直接采购向监管采购转变,切实加强了对政府资金采购的全流程监督管理。

正风肃纪剑出鞘,创优环境促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了党纪国法,改进了干部作风,为建设圣地延安、生态延安、幸福延安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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