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两次取保不悔改 三进牢房

咸阳日报 2012-11-16 10:15 大字

本报讯(卢雪玲 记者 吴红 实习生 王李莹)曾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被两地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不思悔改,盗窃他人财物。近日,旬邑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

去年4月的一天,王某伙同文某等四人在西安市北郊,以被害人姚某与文某的女友有不正当关系为由,轮番对姚某拳打脚踢,致姚某抢救无效后死亡。在此期间,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以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刑事拘留,后因王某患有不适宜羁押的传染性疾病被变更为取保候审。同年9月,王某又伙同马某等人在彬县一带疯狂结伙作案,共盗窃摩托车十二辆,数额巨大。王某被彬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因同样的原因变更为取保候审,另案处理。

今年8月26日凌晨,王某独自潜入旬邑县张洪镇一手机门店,盗窃现金33700元,数码相机一部,手机一部和一张手机卡;之后又于8月27日凌晨在彬县县城宫某的租住屋盗窃笔记本电脑一台。自以为屡屡得手的王某躺在宾馆用盗窃的手机聊起微信,不料被旬邑县公安局抓获归案。王某将被司法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受到严惩。(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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