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报道 西安市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审计发现部分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本报讯29日,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局长李永奇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作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部分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资金4491.42万元
报告显示,2016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市级预算草案编制不完整;开发区预算编制不完整;88个1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未执行,涉及资金46392.46万元;个别单位的政府性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涉及资金33361.63万元。对市地税局2016年度税收征管情况审计发现,土地增值税清算进度较慢,对个别房地产项目未预征土地增值税,未按期将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征收入库。
审计部门今年还采集了全市89个主要一级预算部门单位三个年度的财务核算电子数据,重点对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12个部门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及审计调查。审计部门预算资金总额25.9亿元,延伸调查相关单位64个,提出审计建议51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个别部门年中追加数额较大;个别部门当年项目预算未执行,涉及资金2097.31万元;部分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资金4491.42万元;个别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个别区县国土分局将征收的划拨用地土地收益资金未上缴市财政,涉及资金1598.73万元;个别单位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资金10050.18万元。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正在积极整改。
审计发现个别区县存在套取挪用扶贫资金问题
审计部门还对李家河水库、蓝田县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保障房项目、城市交通工程等项目开展了工程结算审计,涉及资金20.47亿元,审减工程造价2.34亿元。对西安市地铁四号线工程、西安渭北工业区供水工程,国道108过境公路及107省道改扩建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资金95.01亿元,审计发现项目超概算、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
在社会保障及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方面,组织对市本级及城六区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涉及审计资金295.37亿元。审计发现贷款使用率偏低,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部分保障性住房未能分配使用或使用率不高;部分租赁型保障房建设资金未及时分配使用,闲置1年以上;个别住户虚报个人信息骗取住房保障待遇。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整改工作,各相关区县、单位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审计部门相继组织对鄠邑区、长安区、蓝田县、临潼区2014年-2015年度扶贫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资金量64110.33万元,涉及项目511个。审计发现贫困人口识别不够精准;扶贫项目申报和审批不规范;部分扶贫项目进度缓慢,资金闲置;个别区县存在套取、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区县积极整改,细化措施。
对全市2015年-2016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后,37万名农村中小学生从中受益。审计发现个别学校加餐食品单一,部分学生产生厌食现象;个别区县滞留省级奖补资金,未及时拨付;部分区县营养计划专项资金配套不到位;个别区县在食品采购程序上不合规。市教育局及时召集13个区县教育局专题安排审计整改工作,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
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69件涉及资金2.54亿元
市审计局把严肃查处以权谋私、骗取侵占、损害群众利益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作为审计监督的重中之重。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69件,涉及资金2.54亿元,其中移送司法机关3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36件、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30件。在移送的各类案件线索中,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6件,涉及骗取财政资金、侵占国家及群众利益等53件。截至2017年6月底,司法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部门共处理落实19件,2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16人诫勉谈话,46人警示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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