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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问责典型案例

西安日报 2016-12-22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迎谨)今年以来,西安市纪委不断加大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问责力度,对一些履职不力、监管不严、责任缺失的党员干部予以严肃追责问责。1-月,全市因扶贫领域发生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人,其中:县处级人,乡科级人,一般干部人,村组干部人,普通党员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给予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人。现将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周至县王家河镇经济发展办主任赵建峰监管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发生了4名村干部隐瞒家庭实际收入、虚报数据被识别为贫困户,违规享受贫困大学生救助或“雨露计划”项目的问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王家河镇主管扶贫工作的原武装部部长朱亚科对该区域内发生多起违纪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予以诫勉。

2.周至县尚村镇农业综合发展办主任陈渊监管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在开展贫困户建档卡入户调查时不细致,发生了2名村干部的家庭收入在超过贫困户认定标准的情况下,被违规识别为贫困户,享受“雨露计划”项目资金的问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尚村镇主管扶贫工作的原副镇长赵标兵对发生的违纪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予以诫勉。

3.临潼区马额街道土地城建科科长刘胜利在任职期间履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发生了马额街道俭底村村委会主任冯大良优亲厚友、违规办理危房改造补助的问题,城建科科长刘胜利、城建科干部王红社,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建住局村镇站负责危房改造项目的副站长赵剑理因监管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马额街办副主任赵二增因负领导责任,予以诫勉。

4.临潼区油槐街办经济发展科科长刘晓峰履职不力,把关不严,发生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贫困系统上报区扶贫办的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蓝田县葛牌镇扶贫办干部李新锋履职不力,工作不到位,发生了“雨露计划”培训项目弄虚作假的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党委原副书记王毅刚因负领导责任,受到警示提醒谈话。

6.灞桥区新筑街道办事处社事科负责人李高履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发生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领取低保金的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曝光的问题看,有的干部责任缺失,官僚主义思想严重,该掌握的情况未掌握,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把牢的关口未把住;有的原则性不强,好人主义盛行,对不符合条件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纵他人侵占扶贫资金;有的基层党组织缺乏战斗性,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领导不力,监管不严;有的基层干部在岗不尽责,得过且过,对责任范围内的事管不住、办不好、做不实。这些问题既影响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又妨碍党和国家扶贫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更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正视,严肃问责,一查到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杀手锏”,层层传导压力,事事夯实责任,确保基层干部在扶贫工作中,履职尽责,清正廉洁,圆满完成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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