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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我和蓝田有个约定” 主题摄影展征稿启事

三秦都市报 2016-03-26 21:03 大字

蓝田,位于秦岭北麓、灞水之滨,关中平原东南部,距西安城区22公里,是西安国际化大都市优良的生态承载区。这里是中国著名的美玉之乡、温泉之乡、厨师之乡,也是陕菜之乡。蓝田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有猿人遗址、壁塑佛国水陆庵、天下第一孝山——王顺山、汤峪温泉等自然和历史文化遗存。蓝田山雄水秀、岭高原阔、生态良好。特别是春暖花开之际,绚丽多彩的春景美图,漫山遍野的油菜花、桃花、杏花构成了一幅幅美不胜收的壮美画卷。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文化与生态的完美结合,造就了蓝田的独特魅力,使蓝田成为广大摄影爱好者艺术创作的宝库。

2016年是蓝田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旅游+”战略,发展全域旅游的起步之年。县委、县政府决定从5月1日起免费开放王顺山国家森林公园、水陆庵、猿人遗址、辋川溶洞等一批景区。为了更好地展示该县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之美,人文历史积淀之深,展现新时期蓝田人民开放、自信的精神风貌,推进蓝田旅游业的蓬勃发展,陕西省摄影家协会、中共蓝田县委、蓝田县人民政府决定举办“春天,我和蓝田有个约定”主题摄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春天,我和蓝田有个约定”

二、主办单位:陕西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蓝田县委

蓝田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蓝田县委宣传部

蓝田县文体广电局

蓝田县文联

三、大赛组委会:

展览成立组委会负责展览的组织、协调工作。(组委会名单略)

四、大赛评委会:

拟邀请摄影作品曾参加全国摄影展,且具备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的专业摄影家担任(评委名单略)。

五、截稿时间:

从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六、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必须以“春天,我和蓝田有个约定”为主题,抒发热爱蓝田美好情怀的摄影原创作品,不准抄袭。投稿作品应为蓝田县行政区域内的人文、建筑、民俗、风光等相关影像作品。

2、投稿作品要求:每人投稿最多为20幅组。组照幅数为4-6幅,标清序号,不收接片,不收电脑合成的作品(每幅作品文件量不得小于5MB)。

3、参展作品请在上传页面写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通讯地址、拍摄地点、邮编及联系电话。本次摄影大展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4、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举办方有权用于相关活动的宣传、展览、印刷、出版等,不再另付稿酬。

5、参加本次展览的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6、凡不符合本规则选送的作品,不予参加本次大展的评选(均不退稿)。

七、奖项设置:

评审以贴近主题的作品为主,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每位作者只能有一幅作品获奖。奖项设置具体如下:

一等奖1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6名 优秀奖不超过50名 奖金5000元 奖金各3000元 奖金各1000元 奖金各200元

以上获奖者均颁发奖金、获奖证书、展览作品集。

八、投稿方式:

请参赛者将所有作品电子文件统一建立一个压缩包,将压缩包投送到展览组委会邮箱,同一姓名只接收一个压缩包。

1、蓝田县文联

收稿人:李亚军13709222016

投稿邮箱:3023855389@qq.com

2、陕西省摄影家协会

收稿人:王占辉

投稿邮箱:admin@sxpac.com

九、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并遵守上述所有规定。陕西省摄影家协会中共蓝田县委蓝田县人民政府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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