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患上大病,有可能让个人和家庭即刻陷入绝境。然而,这种情形在今天已经得到极大改观: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系列的报销补偿和救助机制,让符合条件的受

陕西日报 2015-06-15 18:52 大字

本报记者 杜瑶

2015年6月,虽没到正式受理大病保险的时间,但前来咨询政策、问询报销手续的人已经非常多了,刘乐每一天都忙得不可开交。

作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蓝田支公司的一名员工,刘乐的工作内容与单位其他同事略有不同。她将自己称为“特派员”:专门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办理大病保险,处理报销手续,递交报销所需的材料。

救命钱来了,“大病保险”让患者敢看病

13万元、21.1万元、18.7万元。这一连串数字,刘勇记得清清楚楚:这是救命钱!

因为参加了新农合,张瑞仕当时从唐都医院出院后,经过合疗程序后很快就拿到了新农合住院补偿费13万元。他开始还不知道有大病保险的补助,合疗办的工作人员看到这些票据后就急切地告诉他,快到隔壁办公室办大病保险报销。“当时是刘乐接收我们的材料,之后一个月就拿到了报销款。第一次在唐都医院的费用,大病保险总共报销了21.1万元,第二次在西安市中心医院的费用,大病保险部分总共又报了18.7万元。”这样一算,70万元的花费,张瑞仕家前后一共报了52.8万元,群众‘因病破产\’的情况马上就得到了遏制。”吕建龙说道。

张瑞仕之所以前后能报销52.8万元,就是受益于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政策。2007年西安市全市实现新农合制度全覆盖,2015年筹资标准已经提高到每人5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400元,个人筹资100元。住院补偿的封顶线也提升到13万元。为了确保群众敢看病,不再被钱拖垮,西安市于2013年又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采取西安市各区县新农合经办中心与保险公司合署办公的服务模式,方便参合人员进行大病保险的咨询、申请、审核及补偿。2013年,402.88万参合农民按照每人25元标准,共筹集大病保险资金1.01亿元;2014年,407.18万参合农民,按照每人30元标准,共筹集大病保险资金1.22亿元。2014年,西安市共有2.32万人次得到了大病保险金1.49亿元,人次均补偿6422.41元,进一步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而全省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工作从2012年8月启动,覆盖全省40个县(区)。铜川市、韩城市、新城区、泾阳县、临渭区、丹凤县、榆阳区等11个市、县(区)将肺癌、食道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甲亢等20类大病纳入试点范围。从2012年8月至2014年底,陕西省接受过重特大疾病救助的人员达4268名,共支出救助资金4336万元,人均救助金额10159元。

2013年,西安市又启动了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刘乐承接这项工作也从当年开始。每年的大病保险办理报销工作从九十月份开始,到次年3月结束。在正式办理之前总是有群众来刘乐这儿咨询,有时每天多达100人。要是到了集中办理期,人数则高达400名。

细数这三个年头的工作,蓝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以下简称合疗办)的工作人员感慨颇多。“来问的人多了,说明群众的自我意识逐渐觉醒。大病花钱多,除了之前的基本医疗,再加上现在的大病保险,大伙的后顾之忧少了,也敢迈开腿走进医院。这样的保障对农村人看病来说意义尤为重大。”蓝田县合疗办副主任吕建龙说道。

49岁的张瑞仕是蓝田县葛牌镇铁锁桥村三组的村民,2014年农历三月因失火而致身体大面积烧伤,前期被送到唐都医院住院治疗40多天,共花42万多元;后来又到西安市中心医院看病2个多月,花了27万多元。右脚伤损严重,右手截肢,从此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失去了劳动能力,再加上四处筹借的70万元,让整个家庭陷入了困境。据张瑞仕的外甥刘勇说,现在他舅还在恢复阶段,能简单的交流,但出行都要靠轮椅。

医疗救助,兜好生存的“网底”

据统计,榆阳区从2012年起至2014年底,享受过重特大疾病救助的人员有237人,平均救助水平3.45万元,涉及62个病种。

榆林市榆阳区芹河镇21岁村民党建京,2012年被查出患有尿毒症,需要做肾移植手术。父亲党培喜为儿子筹措医疗费用晚上回家途中,不慎在雪地滑倒引发脑梗塞昏迷,天亮被人发现送往医院抢救后脱险,但双手双脚却因严重冻伤被截肢。

原本生活小康的幸福之家同时倒下了两个主要劳动力,面临高额医疗费用,生活陷入困境,该家庭经村评乡审后被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在找到合适肾源后,党建京成功地完成了肾移植手术,如今身体状况良好。党氏父子在2012年至2014年的三个年头里,共花去医疗费用65.9万元,新农合累计报销25.2万元,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28.6万元。

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切实保证了党建京父子的医疗和生活费用,像这样的事例在榆林市榆阳区并非个案,也因此成就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榆阳模式”。

2012年8月,陕西省民政厅启动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具体的救助模式分为“榆阳模式”和“二次救助模式”。确定铜川市、韩城市、新城区、丹凤县、榆阳区等11个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市、县(区)。未纳入试点的地区结合实际,逐步开展对重特大疾病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榆林市榆阳区将重特大疾病救助与常规医疗救助进行统一制度安排,分类确定救助规则,兼顾收入性贫困和支出性重负两方面的救助需求,采用病种加费用的方法,设定救助比例和救助数额。据统计,榆阳区从2012年起至2014年底,享受过重特大疾病救助的人员有237人,平均救助水平3.45万元,涉及62个病种。

据榆林市榆阳区民政局局长郭锦飞介绍,2015年榆阳区在总结试点经验得失的基础上,于6月1日重新修订出台了《榆阳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新办法继续保持了农村五保、城市三无等特困供养人员的全部自负费用全额救助无限额,将城乡低保对象的救助比例提高到了70%,并取消年度限额;为年人均收入低于7830元的城乡低收入对象,设置了2610元的低门槛、自负合规费用按60%救助,同样不设年度限额;同时将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全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08元,自负合规费用超过可支配收入50%的因病致贫家庭纳入救助范围,最高救助限额达10万元,建立了救助限额随社会经济发展自动调整提高的机制。

多元救助渠道,告别因病而困

2013年底,陕西省城乡医疗救助统筹使用,用民政工作人员一个形象的比喻就是“盘子做大了,蛋糕也好分”。

2009年以来,为了进一步缩小城乡医疗救助的差距,完善重特大病的救助,陕西省民政厅积极进行统筹,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救助模式。在综合考虑困难群众人均医药费支出水平和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城乡的原则,统一了救助标准,使城乡居民在制度平等中受益。

陕西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调研员单耀峰说:“医疗救助的对象简而言之就是生活困难的人群,城市中特困人群相对较少,农村生活水平低,需要救助人员多,花费的资金也较多。这样会出现‘一边花不完,一边用破了\’的困难情况。2013年底,陕西省城乡医疗救助统筹使用,用民政工作人员一个形象的比喻就是‘盘子做大了,蛋糕也好分\’”。

西安市灞桥区的村民卫新齐今年58岁,2014年因急性白血病前后在唐都医院住院6次,花费了17.7万元,出院时新农合报销6.2万元,大病保险二次报销6万元。他的女儿是在医学院任教的老师,她回忆:“当时已经知道了大病保险的政策,就凑了15万元,大胆地治病,也不存在被迫放弃治疗的问题。报销加上政府的大病救助,自己只掏了5万多元。重要的是,现在看能不能到民政部门申请重特大病的救助。”现在卫新齐的血象正常,没有复发,只是在门诊部做后期持续性治疗。

在陕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等都是重特大疾病救助的目标对象,早在2012年,陕西省便开始建立了“一站式”即时救助服务机制。截至今年3月,全省10个设区市全部开通了市级定点医院,实现了设区市内跨县(区)“一站式”即时结算,确保了目标人口全覆盖,让群众不会因病返贫、致贫。

另外,陕西省慈善助医平台在今年7月试运行,平台提供迫切需要帮助的重特大病人群信息,为社会组织和捐助个体提供透明化的捐助平台,以期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进一步帮助这些困难的人们。

在理想化的国家医疗保障体系中,应该至少有基本医保,商业保险,大病救助机制。这三种保障制度,才能将兜底和商业保险结合起来,为百姓的基本医疗提供坚实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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