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交警查处两辆“黑校车”
本报讯(记者张佳)校车作为接送学生的交通工具,安全是最重要的。守护上学路,一天之内,公安鄠邑分局交警大队查获两辆“黑校车”。
开学后,为确保广大学生在上下学期间的安全,公安鄠邑分局交警大队加大了路面安全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事故的发生。9月7日下午4时30分,公安鄠邑分局交警祖庵中队的民警在南北一号路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面包车形迹可疑,遂立即拦停,并进行盘查。
盘查中民警检查发现,这辆车除驾驶员外,还有一名女乘客和一个小孩,车上还放着几张小凳子。最初,驾驶员声称小孩是自家亲戚的孩子。后经询问得知,小孩是他在周至尚村镇开设的私人幼儿园的学生,车辆是幼儿园接送学生的私家车。
无独有偶,正当民警准备将该车带回做进一步调查时,又一辆“类似”的面包车进入民警的视线。后车除了司机之外,也有一名女乘客,外加5名幼儿园的学生。调查中民警了解到,这5个孩子也是临近的尚村镇一私人幼儿园学生。驾驶员每月向每名学生家长收取150元,作为接送费用。车上的女乘客,是幼儿园的生活老师。
在用警车将学生安全送回家后,民警查实,这两辆面包车都不具备校车营运资质,驾驶员也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属于“黑校车”。目前,两辆“黑校车”已被依法暂扣,公安机关也将依法对驾驶员做出相应处罚。
民警提醒,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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