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公安快速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

阳光报 2019-12-04 06:26 大字

阳光讯(记者 张京)11月30日6时50分,西安公安鄠邑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108国道甘河镇跃进村段有一名老年男子躺在机动车道己死亡,疑为交通事故。事故中队值班民警向中队、大队汇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察。

经现场勘察,死者(杨某轩,男,1952年出生,鄠邑区甘河镇跃进村人)躺在中心隔离带南侧机动车道,尸体西侧路面有散落的橙色塑料碎片及刹车印痕,尸体北侧隔离带沿有多处轮胎擦痕,且隔离带中行道树被刮倒,尸体东侧公路南沿下有一辆停放的小货车被撞,散落有白色碎片及大灯总成。现场路面划痕、撞痕、印痕凌乱不堪。

人命关天,交警大队立即成立“11·30”专案组,大队负责人张鹤任组长,抽调事故中队、巡查一中队精干警力为成员就地开展侦破工作。经初步对现场物证、痕迹分析,11·30案应为有互相关联的两起以上案件交织在一起,头绪纷杂。对此,专案组分两组分别对两处散落残片为突破点开展调查。

通过对现场遗留白色碎片及沿途监控资料分析,一辆号牌为陕A5W987的白色北斗星客车进入视线,民警迅即赶赴该车车主王浩斌位于西安市周至县九峰乡千户村家中,发现该车右前部破损严重,且与现场遗留的白色碎片吻合。民警立即将该王传唤至交警大队询问,其承认早6时15分许驾驶该车途径鄠邑区甘河镇跃进村段时发现地面躺着一人,在避让时方向失控将公路南沿下一货车碰撞,由于害怕,其驾车逃逸,但他与地面的人并未接触。

同时,专案组民警通过走访修理厂、拦车比对等六法确定了橙色残片应是三环昊龙牌货车右侧脚踏板护板,最终锁定嫌疑车辆为陕DA5689。在民警与该车车主联系后,车主徐某很快回电话确认其所雇佣驾驶员刘文礼(西安市周至县楼观镇东楼村)肇事逃逸的事实,并于16时许,将其送至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痕迹比对,确认无误。目前,对肇事者刘某、王某先行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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