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警方8小时破获 交通事故案中案
本报讯(记者张志杰)11月30日早上,鄠邑区甘河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村民被撞身亡,肇事车辆逃逸。鄠邑警方根据事故现场残片,先后锁定两辆肇事车辆,8小时破获了这起案中案,两名肇事司机被行政拘留。
11月30日6时50分,公安鄠邑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108国道甘河镇跃进村段机动车道发现一老年男子尸体,疑发生交通事故。事故中队值班民警向中队、大队汇报后赶赴现场进行勘察。经现场勘察,死者躺在中心隔离带南侧机动车道,尸体西侧路面有散落的橙色塑料碎片及刹车印痕,北侧隔离带沿有多处轮胎擦痕,且隔离带中行道树被车剐倒,东侧公路南沿下有一辆停放的小货车被撞,散落有白色碎片及大灯总成。现场路面划痕、撞痕、印痕凌乱不堪。
人命关天!公安鄠邑分局交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经初步对现场物证、痕迹分析,该案应该为有互相关联的两起以上案件交织在一起。对此,专案组分两组分别对两处散落残片为突破点开展调查。
通过对现场遗留白色碎片及沿途监控资料的分析,一辆号牌为陕A5W987的客车进入民警视线。民警赶赴该车车主王某某位于周至县九峰乡千户村的家中发现,该车右前部破损严重,且与现场遗留的白色碎片吻合。民警将王某某传唤至交警大队讯问,王某某承认11月30日6时15分驾驶该车途经鄠邑区甘河镇跃进村段时,发现地面躺着一人,避让时方向失控将公路南沿下一货车碰撞。他驾车逃逸,但与地面的人并未接触。
同时,专案组民警通过走访修理厂、拦车比对等,确定了橙色残片应是三环昊龙牌货车右侧脚踏板护板,并最终锁定嫌疑车辆陕DA5689。在民警与该车车主联系后,车主徐某很快回电话确认,其所雇驾驶员刘某某肇事逃逸的事实,并于当日下午4时许,将刘某某送至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12月1日,记者了解到,死者杨某某67岁,鄠邑区甘河镇跃进村人。目前,鄠邑警方已对肇事者刘某某、王某某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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