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法院公开审理一开设赌场案

西部法制报 2019-07-11 01: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嘉通讯员彭丹丹)6月27日下午,西安市鄠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区人大、区政协相关领导及陕西国防工业职业学院60余名学生旁听了庭审。

经查,被告人陈某兵在鄠邑区东街经营某酒吧期间,雇用被告人翁某斌为总经理、被告人陈某珍为员工,在酒吧内开设以“啤酒天天乐”为名的赌博项目,以“拆信封”的方式组织多人进行赌博。翁某斌负责赌场经营管理及招揽参赌人员,陈某珍负责管理赌场账目、兑换筹码,并对每日收支情况进行汇总。截至2018年12月17日,该赌场以“拆信封”方式赌博共计获利89.5万余元,案发后当场收缴赌资3.8万余元,已依法没收上交国库。

鄠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兵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地、赌具、筹码,设定赌博方式,组织多人进行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陈某珍明知陈某兵开设赌场,而为其负责管理赌场账目、兑换筹码;被告人翁某斌明知被告人陈某兵开设赌场,而为其经营管理赌场并招揽参赌人员。陈某珍、翁某斌两被告人属陈某兵开设赌场犯罪的共犯,其行为亦构成开设赌场罪。因被告人陈某珍、翁某斌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

鄠邑区法院对该案当庭进行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兵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陈某珍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万元;被告人翁某斌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万元。

鄠邑区法院将继续保持严惩开设赌场等犯罪的高压态势,净化社会风气,为辖区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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