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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评论 暑期溺亡悲剧 何时不再上演? 杨鹏

华商报 2017-07-05 01:32 大字

昨日,华商报A03版报道了“12岁男孩户县涝河溺亡”事件。事发后,教育部门表示,每年放暑假都会给家长下发“安全通知书”,明确提醒家长要注意学生溺水危险,家长需要在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学校放假前也会对学生进行要求。据了解,加上6月18日周至县哑柏镇裕盛村一初一学生与同伴游泳时不幸溺亡,这已是今年入夏以来公开报道中西安第二起未成年人溺亡事件。

看了这两则消息,着实令人痛心。两个鲜活的生命瞬间离我们而去,不仅让人惋惜与伤感,还带给失去孩子的家长及家庭难以抚平的伤痛和无法弥补的损失,而且暴露出安全监管链条还存在着某些漏洞。

事实上,在每起溺水事故后,家长的监管责任、学校的生命安全教育,以及河道的安全管理部门等等,但凡与之相关的责任方都会被舆论一个个不厌其烦地拎出来挨个剖析一番,但是,不该发生的、不愿看到的青少年溺水事故,还是会在不经意间再来的。

每年夏天,都是青少年溺水死亡事故的高发期。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的统计显示,我国每年有近5万名0到14岁儿童死于意外伤害,其中因溺水身亡的儿童高达2万名。去年暑期,教育部官方网站还专门发布了“暑期儿童安全大盘点”,其中溺水事故排在五大安全隐患之首,溺水事故高发地点多为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溪边和海边等场所。

然而,转眼又是一年,忙碌了一学期后,随着暑假的到来,更是让这个问题成为众多学校“最担心的事儿”。

俗话说,水火无情,人命关天。可是,我们既不能给河道加盖,也不可能一到暑假就对孩子采取全封闭式管理。特别是,在我们身边,有很多成年人也并不会游泳,所以,一旦发生儿童溺水事故,还必须求助于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或许,所有人都必须认清这样一个基本的现实,并在此情况下,构筑起暑期防溺亡的安全长堤,家长、学校以及相关部门齐心协力结成一个牢靠的安全网络,各方尽职尽责,绝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给孩子一个安全、快乐、健康的暑期生活。(相关报道见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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