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的一天
王锋张伟
9月3日早上刚上班,西安市高陵区法院执行局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原来,这是申请执行人张某打来的电话,张某称其发现了被执行人王某的财产线索。接完电话,承办法官请示院领导后,随即赶赴现场。
在张某与王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王某迟迟不履行赔偿款,张某遂申请法院执行。当日,张某在泾河新城某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发现了被法院查封的王某车辆,于是立即给法院打电话。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立即联系拖车公司,因该小区地下车库限高2米,拖车无法进入地库,拖车公司拒绝派车。干警又给被执行人家属打电话,但联系不上。
返程途中,执行干警考虑到车辆属于动产,具有转移、损毁等风险,便联系专业人士,得知可以在不破坏车锁的情况下开锁后,便再次前往现场。
就在这时,执行团队承办的另一案申请人马某提供紧急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陆某车辆停放在北樊村。执行团队研判后,决定先行扣押陆某车辆。在现场,被执行人陆某迫于法律威慑,当场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此时已是下午5点多了,干警联系专业开锁人员后,又一次赶往泾河新城某小区地下车库,对王某车辆实施扣押。正当开锁人员用工具操作时,该小区保安联系到被执行人父亲。被执行人父亲到了现场后,承办法官对其耐心细致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父亲表示愿意配合此次执行行动,并主动交出车辆钥匙,从而使得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晚上8时,伴着路灯,执行干警回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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