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不赡养自己 老人诉至法院

三秦都市报 2019-11-17 01:52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晴悦)近日,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耐心释法,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

2018年,年近八旬的老雷一纸诉状将其养女小雷诉至高陵法院,称养女在老伴去世后,嫌弃自己,对自己不闻不问,还经常打骂他。经村干部多次调解未果,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其与养女之间的收养关系。

该案经高陵法院审理后,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小雷每月支付老雷200元生活费。调解书经双方签收生效后,小雷却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今年10月,老雷向高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其养女小雷向其支付调解书生效后的生活费,共计26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岳锐敏及时向被执行人小雷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各种法律文书,但小雷并未自觉履行。考虑到本案涉及民生,且老雷独自居住、家境困难,执行法官迅速冻结了小雷名下的银行账户,扣划了本案的案款2600元。做这些工作的同时,执行法官各个击破,分赴两父女家中进行调解,希望两人可以顾惜父女亲情。通过法官“一刚一柔”几轮劝说攻势,小雷当场表示自己会好好反省。

11月8日一大早,执行法官岳锐敏将本案的案款2600元从银行取现,亲自送到老雷家中,但老雷看到案款后,并未接手,而是高兴地说:“真的太感谢岳法官了!我现在自愿放弃生活费,不再要求法律执行,我们已经和好了。”后执行法官将本案案款退还至小雷。至此,原本几乎破碎的父女关系,以父女和好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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