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首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
首笔实现入市的这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位于高陵区鹿苑街办北樊村6组,面积为1769.17平方米,折合2.65亩。此前该地块一直租赁给他人,先后作过游泳池、小型加油站等项目用地。此次北樊村6组委托北樊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为入市主体,以就地入市的方式,将该宗地协议出让给洁神清运有限责任公司,规划用途为商业加油站,出让年限40年,出让价为40万元/亩,总价达106万元。
2015年3月,高陵区被确定为陕西省唯一的全国15个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2016年9月,按照中央部署,高陵区在原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基础上,又新增了农村土地征收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两项试点任务,统称为“三块地”改革试点。
为了尽快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高陵区制定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10项试点制度,并确立21个重点村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同时摸清了全区264宗、1547.23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底数,围绕“哪些地入市”实施了重点筛查,并围绕“谁来入市”探索出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入市主体。
北樊村在对2.65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前,召开了三轮村民代表大会,并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该地块进行估值,再向镇政府申请履行入市手续。最终,北樊村与洁神清运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协议,实现了陕西省首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
据悉,此次北樊村获得土地出让收益款后,其中20%将作为入市增值收益调节金上缴财政;其余资金全部打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账户,并拿出25%用于村庄日后发展建设使用,剩余部分分配给6组全体村民。
省国土厅土地利用处处长贾海波认为:“这意味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实现了同权同价,不仅利于盘活农村存量土地,也利于提升农村产业发展水平,更利于农户长久享受土地增值收益,最终实现的是国家、集体、农户三者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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