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鼓励支持有条件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

西北信息报 2020-12-18 07:41 大字

记者近日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将统筹推进该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实现“一年试点、两年提升、三年优化”的工作目标。

《方案》提出目标,2020年,建成50个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机构。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分别建成3—5个试点机构,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分别建成2—3个试点机构,蓝田县、周至县分别建成1个试点机构,各开发区分别建成2—4个试点机构。

2021年,创建50个婴幼儿照护服务星级示范机构。同时,加大普惠制照护机构建设,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区分别建成1个普惠制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2022年,建成150个婴幼儿照护服务星级示范机构。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区分别建成两个以上普惠制婴幼儿照护机构,其他区县、开发区至少建成1个普惠制婴幼儿照护机构。

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完善,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95%以上,伤、残、病等重点幼儿接受照护指导率达98%以上。西安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全省领先,多元化、多样化、全覆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健全,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方案》明确,将完善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开展健康知识宣传,采取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开展育婴培训,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提高家庭养育照护能力。

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为指导,为辖区内婴幼儿提供预防接种、体格检查、生长发育评估、健康教育、咨询指导等方面服务。重点为3岁以下残疾儿和三胞胎及以上家庭提供不少于8次的健康检查和指导服务。

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多样化的照护服务供给体系。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通过提供免费使用公租房、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手段,支持普惠制托育服务发展。根据居住、就业、集中建成区域等因素,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社区幼儿园建设规划,新建小区在幼儿园设置时增加3岁以下托班;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在2022年底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积极挖掘社区资源开展普惠制婴幼儿照护服务。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引导和支持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带头为职工单独或联合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方便有需求的群众兼顾工作和婴幼儿照料,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适当开放。鼓励与中央、省属企业合作,发挥企业优势资源开展普惠制婴幼儿照护服务。

引导社会力量在社区开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品牌连锁机构承接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在偏远农村及贫困地区,探索建立专职、兼职婴幼儿照护指导员队伍,充分发挥计生协作用,将婴幼儿照护和科学养育的理念、知识、服务送进家庭,补齐农村地区优生优育服务短板。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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