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安置房前儿媳住一套租一套 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执行人员多次协调 蜗居桥洞的7旬老太回家
近日,蜗居桥洞74岁的张某兰老人终于回家了,她在感谢信中这样说:“感谢长安区人民法院解决了我的居住问题”。
2017年,张某兰所在的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某片区被拆迁,政府分配了2套拆迁安置房,随着儿子与丈夫相继去世,两套房屋一套由前儿媳居住,另一套被前儿媳出租。无家可归的老人只能暂时蜗居在高速公路桥洞下的临时窝棚,日子难过。
今年5月,张某兰将前儿媳起诉至长安区法院。斗门法庭审理后,认为张某兰作为拆迁安置房的共有权人,依法应享有居住权,遂判决被告将其中一套住房交由原告居住。
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拒不履行,张某兰遂向长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闫勇在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天气日渐寒冷,老人年纪大且长期没有稳定居所,立即传唤被执行人来法院。面对执行人员的质问,被执行人态度模糊。看着老人佝偻的身躯和期待的眼神,闫勇为之动容。12月11日,闫勇专程到被执行人家中再次说明利害关系,并严肃表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最终交出了房屋钥匙。随后,闫勇带着老人到物业帮其重新办理了水、电、天然气卡等。之后又与片区民警沟通,确保老人在生活中遇到困难能及时得到帮助。
12月14日,张某兰老人走进执行员闫勇的办公室,送上感谢信和锦旗,向办案法官、执行人员致谢。华商报记者 于震 通讯员 林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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