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多年办不下房产证 “五证齐全”楼盘土地手续竟系伪造
开发商用自己伪造的一张《国有土地使用证》,竟在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一路绿灯”顺利办齐商品房预售的其余四证。如今,业主在入住“五证齐全”的房子多年后却无法办理房产证,而多位经办干部称伪造的证件“难以辨别”,当时依法依规履行了职责。
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一商品房项目土地审批手续造假问题引发关注。长安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长安区委、区政府已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
土地手续竟是伪造的
嘉华新苑小区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嘉华街南北两侧,分两栋住宅楼,现有300余家住户。居民关先生说,他2011年与开发商西安鑫茂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于2012年入住。
“买房时我们查阅了资料,看到这个楼盘‘五证齐全\’才放心购买。”关先生说。然而,入住多年后,业主们的房产证却迟迟办不下来。为此,居民多次找到开发商,后者以种种理由推脱。
2016年起,嘉华新苑小区居民多次向长安区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面对群众诉求,2018年3月,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在网上回复称:2005年12月30日,鑫茂源公司挂牌取得位于环城西路与嘉华街丁字路口西南角、西北角11.356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该公司在上述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住宅,国土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将上述土地征收为国有。目前,因该公司伪造上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假证”一路“闯关”
按照相关规定,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五证。土地使用证是假的,那么其余4项手续又是如何办理下来的?
6月21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副局长李军锋表示,鑫茂源公司取得嘉华新苑项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贸。2006年,长安分局曾向其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手续。按照政策,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开发。
鑫茂源公司在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后,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证件号“移花接木”,伪造出一份《国有土地使用证》。
就是这样一张伪造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被长安区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一路绿灯“放行”,开发商顺利办齐了其余四证。
21日,西安市规划局长安分局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称:鑫茂源公司在申请规划行政许可过程中,按规定向分局递交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土地手续。工作人员在按规定核对资料原件后,按程序于2006年9月15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2007年7月17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西安市规划局长安分局监察科科长李鹏说,他们询问了当年经办此事的工作人员,后者表示当时并没有认出这是一张假证,很难相信开发商造假。“2006年时,没有相关的信息查询系统,我们也没有能力判定证件的真伪。”李鹏说。
2009年,在从长安区建设局拿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鑫茂源公司向长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据经办此事的该局房屋市场管理科科长张建回忆,当时他对原件和复印件比对后,认为鑫茂源公司“资料齐全”,因此很快为其办理了预售证。“因为前期的4个证分别已由国土、规划和城建部门颁发,我们认为应该没有问题。”
李军锋说,2009年,因发现鑫茂源公司开始建设商品房,“改变了集体建设用地的用途”,国土部门曾对其处以4万余元的罚款,并将土地收归国有。然而,在缴纳了罚款之后,鑫茂源公司并没有停止建设商品房,并最终建成销售。
目前,长安区委、区政府已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据新华社西安6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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