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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热线周,这些问题得到回复 “馨园一号”多收水费须退还

华商报 2017-07-29 05:22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毛蜜娜)华商报“物价热线周”启动以来,市民纷纷通过热线询问政策、提出问题。对于市民反映的问题,西安市物价局非常重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观山悦小区一期电费较高是有公摊

市民反映,观山悦小区有三期,属于同性质住宅区,物业收电费却是不同标准。西安市物价局调查了解到,该小区一期按0.62元/千瓦时收取电费。一期供电设备属于专变,合表计量,未实行抄表到户,除0.4983元的居民用电外还有公共用电,公共用电总占比约为24%,实际公摊电费约为0.12元/千瓦时。经查电费收支,物业一年电费属于略微亏损状态。

观山悦二期和三期已实行抄表到户,按0.4983元/千瓦时收取电费。

■“南山庭院”未擅自调高燃气费、物业费

市民反映,长安区“南山庭院”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调高燃气费、物业费。西安市物价局联合长安区物价局对陕西蔚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山庭院管理处的相关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该小区是非市政供气,价格是物业按成本核算制定的,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目前是9.1元/立方米;前期物业在长安区房产管理局备案的物业费为别墅2.5元/月/平方米,多层住宅1.5元/月/平方米,目前仍执行上述标准未调价,长安区物价局、长安区房管局已派检查组进行调查,正在沟通协调解决当中。

■“馨园一号”超标准收取水费

市民反映,电子城“馨园一号”小区物业按3.98元/立方米收取水费。西安市物价局联合雁塔区物价局对“馨园一号”相关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该小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确实按3.98元/立方米收取水费,超过了一阶水价3.8元/立方米的标准。西安市物价局责令该物业严格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立即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对多收的水费进行清退。

西安市物价局表示,“物价热线周”结束后,市民可以继续拨打12358价格投诉热线反映问题,物价部门都会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给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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