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安区法院禁毒日集中宣判6起涉毒案件 男子体内藏毒运毒获刑15年
↑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国际禁毒日”涉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现场。
“现在开庭!嘭——”6月26日上午10时,随着审判长姚化鹏开庭法槌声的敲响,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国际禁毒日”涉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正式启动。在第30个国际禁毒日,为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营造全社会无毒健康的生活方式,长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对6起典型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刘纯博记者严文辉文/图
当日上午10时,在法警的带领下,6起案件中年龄最小的两名被告人杨某、郝某首先被带上法庭。作为平均年龄只有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他们却在一个月内先后两次铤而走险,干起了从境外通过体内藏毒运输毒品的勾当。
2016年11月2日,被告人杨某按照上线指示将毒品吞入体内后从缅甸辗转来到西安,在与长安区的被告人郝某接头后,将体内毒品全部排出后交给被告人郝某,郝某又按照上线指示将毒品带到西安市沙井村附近的另一接头人。
在第一次体内运毒成功后,杨某在同月底又心存侥幸故技重施,再次将80颗用塑料薄膜包装的长约4厘米,宽约1.5厘米的毒品吞下20颗,其余60颗藏在衣服里带到中国境内。后杨某在贵阳一旅馆内排出体内的20颗毒品,与其余60颗毒品一起藏入一水果纸箱内。
11月28日,杨某按照上线的安排乘飞机再次到达西安,等候接货人。同样得到上线指示的郝某,在长安区某饭店附近再次接应被告人杨某。在发现杨某被公安人员跟踪后,郝某遂逃离现场。杨某被民警当场抓获,其所带纸箱被现场查获疑似海洛因毒品80颗。经鉴定:该疑似毒品物总净重为385.5700克,从中检出海洛因成分。两日后,郝某亦被公安机关抓获。
该案长安区法院经审理,以运输毒品罪依法分别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二万元;判处郝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八万元,同时收缴涉案毒品。
随后,长安区法院还对曹某某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以及杜某某等3起贩卖毒品罪犯罪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三年不等,四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当天,在长安区禁毒办“健康人生·无毒无悔”主题宣传活动的统一部署下,长安区法院在韦曲长安广场设置禁毒日法律宣传点,为往来群众免费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和提供法律咨询。
法官提醒:毒品犯罪不仅危害身体健康,由此而引发的抢劫、盗窃等次生犯罪案件近年来也呈现多发之势。目前,虽然我国一直秉持严厉的禁毒政策,但毒品犯罪案件在无业人群中仍较为高发。法官在此提醒社会公众,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幸福,请务必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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