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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各区县公布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安排 可登陆各区县教育局网站查询

阳光报 2017-05-23 04:10 大字
  记者5月22日获悉,西安市各区县已陆续公布了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安排。具体情况可登陆各区县教育局网站查看。

  今年,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坚持“按照学区、学校登记,区县审查,派位到生,全部入学,公示公告”的基本规定实施。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坚持按学区划分范围招生。公办学校(政府办学校、事业办学校)学区划分工作,以单校划片为主,探索多校划片,由各区县教育局具体落实。

  划分学区要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控制学校容量,确定生源覆盖范围。有效消除大班额,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

  凡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按规定报名入学;凡不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

  ——初中:依据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西安市小学就读且具有西安市户籍,需回西安市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

  ——非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凡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据西安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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