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六区不动产登记今起办理 其他区县在当地办理
本报讯 (见习记者 雷鸣) 记者从西安市不动产登记局了解到,即日起,西安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到西安市不动产登记局委托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办理,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目前,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受委托受理城六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包括: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抵押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西安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刚介绍,为方便企业、群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市房管局西大街、香米园、城北、城南各大厅分别设置业务窗口,统一受理城六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在当地辖区办理。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原有各类不动产证书继续有效。王刚介绍,新的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颁发后,不会强制更换新的证书。不动产登记的原则是“不变不换”,也就是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等到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证书。根据自愿原则,大家也可自行到登记窗口申请将旧证换成新证。但是已经开始发放新版不动产证书的地方,不再发放原各类证书。
目前,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可到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申请登记。国家规定的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仍由农业部门办理,过渡期结束后将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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