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贷款难,到底难在哪
本报记者 齐卉
长安区悠然生活农庄负责人杨艳,前不久急需资金扩大草莓大棚规模,但借钱难,贷款更难,她跑遍了镇上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但“门槛”都很高,除了贷款需要“抵押”这条,就连“总公司地址注册必须在辖区内”这个硬杠杠她也达不到。
其实,遇到贷款难的不仅仅是杨艳。农村有许多贷款需求的农民,都因各种原因很难通过金融机构贷到款,有些人甚至铤而走险借高利贷。
省委农工办去年耗时半年对陕西省关中、陕南、陕北农村金融服务进行了专题调研,结果显示,尽管陕西省金融主体不断发展,资金投放渠道不断增多,有意愿贷款的农民占比达到86%,但其中只有55%的农民能够贷到款,44.8%的农民因为各种原因贷不到款。全省80%以上的合作社希望得到金融机构贷款支持,但仅有0.7%左右能获得贷款;全省2000多个现代农业园区,得到银行贷款的不足百家。
农户渴求贷款,银行顾虑重重
前不久,贷到40万元的陕西省第一批高级职业农民、国强瓜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邢国强对记者说:“由于需要扩大大棚规模,原计划贷款200万元,但最终只贷到40万元,剩下的160万元和过去一样,只能民间贷款……”
这个地处阎良的省级高效农业园区,经营果蔬种植面积达6000多亩,涵盖周围5个村庄,拥有自己的有机肥加工厂,并以工业园区理念创建运作的现代农业园区,尽管年产值上亿元,但贷款总是不顺利。银行并不愿意以园区或者专业社的名义放贷给他,理由是风险过高。“只能以个人名义贷款,仅担保人就不知找了多少。风险大,一般人也不愿意担保。”邢国强苦笑着说:“我的经营规模这么大,贷款尚且如此,小农小户贷款就更可想而知了。”
一边是贷款难,一边是难贷款。金融机构对涉农业务也存在“想说爱你不容易”的境况。乾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三农金融部经理王新辉表示,首先是涉农贷款风险较高。农业企业规模较小,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都是农业临时设施,加上担保公司开展农业担保的积极性也不高,这些都极大地限制了企业的融资能力。其次,回报率也是银行考虑的重要方面。涉农贷款笔数多,单笔金额小,回报率较低,也影响了银行办理涉农业务的积极性。即便是以“支农支小”为市场定位的村镇银行,“诚信记录”、“有无不良嗜好”、“家庭原始积累情况”等,都成为农民贷款的制约条件。
“中小型农业企业向银行贷款难度较大。因为银行从管理成本、贷款风险等因素综合考虑,一般更愿意将款贷给大型企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负责人表示,中小型农企一般现金结算较多,投资回报期长,承担的农业自然风险相对较大。
六大原因造成农村金融“贫血”
原因一:金融服务三农动力不足。
近些年,陕西省各大商业银行不断收缩市级以下经营网点,上收贷款权,农村资金回流城市的趋势明显。出于效益性和安全性考虑,大多银行机构不愿涉及农村经济领域,使大量农村资金外流。目前,陕西省4384亿元的县域银行贷款,仅占全省贷款总额的23%,农村信贷供给明显不足。
原因二:缺乏竞争导致农村金融服务效率低下。
一是村镇银行运行不顺畅。陕西省107个县区,截至2014年底,村镇银行只有13家,占比仅为12.2%,且产品较为单一,服务范围有限,部分村镇银行由于主发行支持不够而无法加入人行现代支付系统。二是农村信用联社陷入“一社难支三农”困境。据了解,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农民贷款的主渠道,但目前却背负着全省银行业机构近一半的不良贷款,在各方对其支农要求有增无减的背景下,难以持续发展。
原因三: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能力和创新机制培育不足。
目前陕西省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大部分仅限于存款、取款、贷款和一般的汇兑。根据省委农工办的调查,陕西省农村金融业普遍没有形成完整的金融创新战略发展规划,对未来创新缺乏统一的构思与引领,缺乏倾斜性的内部考核激励措施,导致基层行推广应用创新产品动力不足,农村创新产品和服务覆盖面有限,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经济主体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原因四:配套损失分担机制不够健全。
涉农担保公司数量少,担保能力有限且成本高,致使多数贷款需求没有渠道或不愿选择担保公司,导致银行“难贷款”。在扩大农村贷款担保范围试点中,大多数地区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确权、登记、价值评估等各类活动难以开展,导致银行“慎贷款”。加之农村政策性保险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商业性保险又不愿介入,使得农业风险直接或间接转嫁为信贷风险,导致银行“惧贷款”。
原因五:抵质押难问题尚未解决。
农村“三权”可以抵押或通过抵押方式进行流转,但更多的是隐含的限制或禁止。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财产权和林权,作为一种具有保障民生属性的特殊物权,在其流转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诸多法律限制,容易诱发其他法律争议和纠纷。另外,办理“三权”抵押贷款,需要由政府相关部门颁发各类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属证明材料,手续较为繁琐,耗时较长。加上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增加了贷款成本,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农户办理抵押登记的积极性。
原因六:农村信用环境较差。
据省委农工办调查,目前陕西省大多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存在着民主管理机制和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透明度较差等问题,多数信息尚未纳入全国征信系统,现有信用评估体系对债务人约束力有限,致使银行对贷款隐含风险难以进行实时监测和后续管理而不愿放贷。加之部分农村企业及农户信用意识、法制理念不强,导致拖欠金融债务、借名或冒名贷款等问题时有发生。
加大金融改革,向农村“开闸放水”
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改革受计划经济金融观的影响,总停留在“就事论事”、“分分合合”的层面上。
“只有打破常规,创新思维,站在农民的角度换位思考,才能真正把农村金融的活力激发出来。”省委农工办综合调研处处长王军,依据此次专题调研结果建议,陕西省应首先加快省级金融主管部门改革。陕西省金融办设在省政府办公厅,下辖2个处12人,人数在全国排最后两位,仅在西藏之前。而农村金融强的山东、上海、广东等省市,都设立了金融管理局。实践证明,金融体制越健全,职能细化越到位,金融创新能力就越强,农村金融发展就越好。
其次,加快构建一个以合作性金融为主体、政策性金融为支撑和商业性金融为补充,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逐步将保险、代理、租赁、保管、个人理财等产品和服务推向农村,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
第三,尽快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制定《合作金融法》,积极发展支农贷款担保组织。完善农村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建立适应农村需求的专业化评估机构,明确担保抵押登记部门,降低或免收担保抵押收费。
最后,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业险种,有效分散和降低农业风险。大力推进农村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企业和信用乡镇的评定工作,提高农户和农业企业贷款的便利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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