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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 报销2015年度大病保险

华商报 2015-11-14 19:49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周艳涛)即日起,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者,符合条件的可以到参保所在区县经办机构报销2015年度的大病保险费用了,报销多少,如何报销,华商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啥是大病保险?哪些人员受益?

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要求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

华商报记者获悉,西安市自2013年完成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运行准备工作,目前已全面实施。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可以到参保所在区县经办机构报销2015年度的费用。

那么,什么是“大病”呢?据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有关人员介绍,“大病”并不是只有癌症、肿瘤等重大疾病才能受益,并非指特定的疾病,而是指患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居民及大学生都可以享受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个人无需缴费

据悉,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费为每人每年20元,由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负担,居民个人无需缴费。

现在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是:参保居民在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参保大学生在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发生的费用。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可以去相关机构报销了。

西安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服务网点

●新城区:东五路83号民安大厦B座四楼411室,电话:029-87399125

●碑林区:小东门五道什 字 2 号 ,电 话 :029-83487055

●莲湖区:团结东路6号莲湖区人力资源市场,电话:029-88633562

●雁塔区:小寨十字东南角雁塔区政府1楼政务大厅,电话:029-85382242

●灞桥区:纺织城新医路87号灞桥区人社局,电话:029-83542263

●未央区:太华路延伸线团结四社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电话:029-86472532

●阎良区:康复巷(区人民医院西侧),电话:029-86205440

●临潼区:人民北路临潼区人力资源市场,电话:029-83852525

●长安区:长兴北路280号长安区社保中心(绿园十字西北角),电话:029-85280677

●蓝田县:蓝田县工业园区文姬路城区信用社2楼,电话:029-82735287

●户县:钟楼南大街户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电话:029-83487040

●周至县:周至县中心街工商银行4楼周至县医保中心,电话:029-83487250

●高陵区:南环西路268号县财政局隔壁,电话:029-86910125

●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1楼,电话:029-81878129

●经开区:未央区太华路延伸线团结四社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电话:029-86472532

●西安市社保中心(仅受理大学生大病保险业务)

地址:建工路2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3楼22号窗口

电话:029-83487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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