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农村贫困应届生上本科补助1.2万高陵、灞桥暂不在扶助范围内
农村贫困生考上大学没钱读?先别发愁,如果你是今年的应届高考生,在拿到本科或大专录取通知书后,可通过西安市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获得资助,本科生四年可获得1.2万元助学金。
申请对象
须是农村、应届高考生
根据西安市扶贫办日前出台的西安市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政策,今年可享受此资助政策的对象为,西安市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这“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中登记在册、被高职以上学校或学院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涉及西安市的蓝田、临潼、长安、周至、户县等5个区县。
据悉,被西安市扶贫办划为贫困区县的有7个,此次尚未纳入扶助范围的高陵县和灞桥区,今后将逐步纳入此项目扶助范围。其他6个区县不属贫困区县。
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资助标准
助学金额
本科生四年资助1.2万,大专生三年资助6千元
被本科院校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大学生,每生四年累计资助12000元
被高职院校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大专生,每生三年累计资助6000元
■第一年资助5000元/人■第二年资助3000元/人■第三年和第四年各资助2000元/人
■第一年资助3000元/人■第二年资助2000元/人■第三年资助1000元/人
如何申请
本人书面申请,需提交5项材料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区、县扶贫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格可在陕西扶贫开发网上下载),并提交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录取学校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所在村(社区)贫困家庭证明。
区、县扶贫办接到学生申请资料后,依据“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中登记在册的贫困户档案进行核查,并按照贫困户新生大学生上年家庭收入倒排序方式确定拟扶持对象。
拟扶持对象名单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联合上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批复,最终由区、县扶贫办和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将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对象。
特殊政策
计生户、孤儿、残疾、少数民族学生优先考虑
申请对象中,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户、孤儿、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及特困家庭的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可优先考虑,但凡享受到其它部门、社会团体及个人资助的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或贫困家庭子女考入免学费的高职以上学校(如部队、警察等院校)及境外学校,都不得再享受此助学项目资助。
受资助的贫困家庭大学生须与区、县扶贫办签订资助协议,并在每年寒、暑假期间参加市、区县扶贫办组织的一次扶贫活动。
此外,区、县扶贫办也将定期开展受助学生回访工作。掌握受助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与学校建立相应的助学管理机制,凡资助期间被学校除名、退学、休学、境外上学的学生,将停止扶贫助学金发放。本报记者 郝蕾
西安市扶贫办举报监督电话029-86787543
各区县监督和咨询电话
蓝田县扶贫办029-82721012
周至县扶贫办029-87124204
户县扶贫办029-84816950
长安区扶贫办029-85292497
临潼区扶贫办029-83823839(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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