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拒赔偿 小伙被拘十五天

西江都市报 2021-02-04 06:55 大字

本报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决定对你拘留十五日,罚款5000元。”2月1日深夜,在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传来一阵铿锵有力的声音。

小伙交通肇事变“老赖”

2017年9月6日,黄某(1998年生)驾驶摩托车由藤县东荣往太平方向行驶,驾驶过程中与穿过公路的行人蔡某发生碰撞,造成蔡某受伤。蔡某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33天。后因无钱医治,被迫于2017年10月13日出院。

事故发生后,藤县公安局派出事故处理人员到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车上路行驶,且对路面的交通情况观察不够,没有确保在安全的情况行驶肇事,应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蔡某负次要责任。

后因赔偿问题协商不成,蔡某诉至法院。经审理,藤县法院依法判决黄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81305.07元给蔡某。判决生效后,黄某未主动履行,蔡某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黄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前往黄某家中,但均找不到人。

拒不履行被拘15天

因蔡某家庭困难,而黄某名下却无财产可供执行,藤县法院依法为蔡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10000元,缓解其燃眉之急,同时继续通过各种方式查找黄某下落。

2021年2月1日中午,获悉黄某即将回家的消息后,执行局干警立即整装出发,再次前往其家附近蹲守,终于将黄某拘传到案。执行法官对黄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和释法工作,但黄某仍以各种推脱,称其无钱履行,希望法院能网开一面。因黄某在判决生效后未主动履行,也没有按时报告财产情况,更多次故意外出逃避法院干警,严重阻碍执行。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藤县法院决定对黄某作出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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