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遮挡号牌欲蹭卡逃费,未得逞还迁怒于前车司机 为省15元强行冲卡 被记24分罚款400元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通讯员潘洪江)日前,藤县一男子为省15元过路费,在高速公路上演故意遮挡号牌、冲卡逃费等违法行为。8月31日晚,广西高速交警七大队破获这起ETC车辆冲卡逃费案。最终,该男子因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记24分,并处400元罚款。
8月11日上午10时许,广西高速交警七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钦州西收费站出口,一辆蒙着车牌的黑色小车恶意冲卡。
据公共视频画面显示,一辆蒙着车牌的黑色小车在驶出收费站ETC出站口时,紧跟前方一辆桂N号牌小车,试图尾随前车蹭卡逃费。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阻止。黑色小车眼见无法蹭卡通行,便倒车进入另一条ETC车道,并直接撞开收费杆。冲出去后,该车开到前车旁,辱骂前车司机及收费站工作人员,并将一瓶矿泉水扔到前车上后驶离。在行驶约30米后,该车再次掉头逆行到前车前,再次将一瓶矿泉水砸向前车,随后再次驶离现场。
民警调取周边各个收费站的公共视频,根据该车司机长相,锁定桂P牌照的该车在防城港市防城区内。8月31日晚8时许,广西高速交警七大队联合防城港市交警部门部署设卡,将涉案男子吴某及其车辆查获。
据吴某交代,当时为省15元过路费,打算蹭前车的ETC通过收费站,谁知前车“不配合”,让自己蹭卡失败,恼羞成怒下便选择了直接冲卡,还拿矿泉水瓶砸了前车。蒙住车牌是为了让自己的违法行为不被警方查到。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对吴某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记12分、罚款200元;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记12分、罚款200元。吴某还要对撞坏的收费杆进行赔偿。此外,吴某涉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已被移交当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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