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需设岗考核工量定报酬 藤县活用非固定性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助力脱贫攻坚

梧州日报 2020-04-11 06:3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可夫 通讯员 刘明洋)“今年种植1.8亩优质稻成功申请得以奖代补项目,在帮扶联系人的鼓励下,我还应聘了公益性岗位、打散工,收入比去年高出许多。”4月9日,藤县金鸡镇旺国村脱贫户张传勇心情不错,嘴里哼着小曲清洁村口的垃圾。

不久前,张传勇受疫情的影响无法外出务工,一家人的生活因为收入减少一下陷入了困顿。4月初,张传勇得知旺国村委招聘非固定性公益性岗位人员,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报名应聘。村干部们很清楚张传勇家的情况,于是决定简化录用程序,安排他尽快上岗。虽然工资只有1000元,但是每天工作时间不长,不影响农忙和打散工,张传勇对这一项扶贫“福利”很满意。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藤县还有1814户5626名贫困人口未脱贫、14个贫困村尚未摘帽,攻坚深度贫困、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艰巨。为实现现行标准所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藤县开发了一批非固定性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根据贫困户收入情况,优先安置收入达不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户、极度贫困户以及贫困户中的残疾人家庭、重大疾病家庭、党员家庭、军烈属家庭、失独家庭、单亲家庭人员。在管理方面,每个行政村建立非固定性扶贫公益性岗位人选库,人选库根据贫困群众流动情况、工作表现等实行动态管理。补贴方面,按月用工上岗的,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按日用工上岗的,一般每日报酬为80元至150元;按事项上岗的,根据工作量确定报酬。

“推行扶贫公益性岗位,既能帮助无法外出务工贫困家庭人员就近就地就业,增加收入,又推动了农村各项公益服务事业的发展。”藤县扶贫办负责人说。今年,藤县计划安排非固定性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资金约1000万元。截至目前,全县已经聘请了非固定性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10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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