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出击”维护生态环境 藤县检察院积极促成梧州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达成协议

西江都市报 2020-02-03 06:41 大字

本报讯 近日,藤县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方,通过远程磋商的方式,主导并促成藤县林业局与赔偿义务人签订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赔偿协议,让生态环境损害得到及时赔偿。据悉,该赔偿协议是梧州市首例由检察机关促成赔偿义务人与赔偿权利人磋商达成履行赔偿义务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主动挖掘公益诉讼线索

2016年至2019年期间,钟某林、黄某冠等人在藤县太平镇石夏村非法采石,造成林地植被、地形地貌景观和土地生态环境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鉴定,太平镇石夏村被非法占用毁坏的林地耕地面积共计30余亩,被毁坏的林地修复需要生态损害修复资金及复绿方案设计费共计13万余元。

在办理钟某林、黄某冠等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的过程中,藤县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没有得到赔偿修复,社会公共利益处于持续受损的状态,符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条件,遂马上将此情况向院领导汇报。

“钟某林等人的行为不仅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同时也直接损害了生态环境,对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检察长何凯兵了解情况后指出。

随后,藤县检察院将线索移交公益诉讼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受理该案后,全面开展审查、分析研判等工作,主动介入查清案件事实。同时,藤县检察院也积极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赔偿意愿和赔偿能力情况,在得知犯罪嫌疑人有赔偿生态损害修复费用的意愿后,前往藤县林业局进行沟通协调,希望双方能通过磋商达成协议。

科技平台助推磋商开展

“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看守所,这样没法磋商。第三人传话效率低,还有可能出现意识传达不误差的情况。”藤县林业局方面向藤县检察院反馈了有关意见。

“只要双方都有磋商意愿,实现‘面对面’的事情就交给我们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解决。”面对县林业局反馈意见,藤县检察院主动提出可以提供院内的远程视频室,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将嫌疑人“带到”会议现场,进行“面对面”磋商,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顺利开展。

1月15日下午,磋商会举行。经磋商,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确定由赔偿义务人钟某林、黄某冠一次性缴纳生态损害修复费用及复绿方案设计费共计13万余元。协议签订后,两名赔偿义务人当即将全部赔偿费转入藤县林业局的指定账户。

“真想不到这么快就促成了当事人赔付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在这过程中检察机关起到很大作用。林业部门将利用该资金尽快开展对涉案林地的生态环境修复及保护工作,并接受藤县检察院的全程监督。”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履行完毕后,藤县林业局副局长吴霖说道。

(黄雪媚 苏杨夏农政朝)

新闻推荐

车管业务“上门办” 春运服务“靠前站” 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创新惠民服务举措见实效

检测工作人员对摩托车外观、油表是否完好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曾亮摄本报讯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以警务信息化建...

藤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藤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