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各地市固体废物非法跨境转移打击不力问题。各有关部门配合衔接不畅,案件侦查慢、司法打击软是自治区固体废物非法入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重要原因。2016年9月以来,自治区8个地市先后发现20起固体废物转移入境事件,其中2起竟然发生在这次“回头看”进驻期间。在20起粤桂固体废物非法跨境转移案件中,12 起涉嫌刑事犯罪且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侦办,除中央有关部门联合督办等案件外,至今仍有8起停滞在侦查或审查阶段。
二、责任单位
市委、市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优化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条件。
先后出台《梧州市环境保护局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梧州市公安局关于办理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衔接工作机制(试行)》(梧环字〔2016〕210号)、《梧州市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及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梧政办发〔2019〕15号),促进市级各有关部门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能力和水平、依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行为,采取强有力措施遏制污染转移。
在公检法及生态环境部门密切配合、通力查办下,2016年9月至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涉及梧州的6起粤桂固体废物非法跨境转移案件,除“5.22”郁南铝灰渣倾倒案和龙圩区“6.2”广东工业垃圾跨省非法转移事件由广东省相关部门立案处理外,其余4起案件均已进入司法程序(其中3起已判决,1起仍在审判阶段),所有案件涉及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2018年7月至今,全市共查办21起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二)完善协调制度,依法快侦快捕快破快诉。
在藤县“3.16”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中,各级生态环境与政法部门密切配合,在查办过程中成立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专案组,各自发挥专长,做到省际配合无缝对接。因响应迅速,充分运用“两法衔接”机制,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跨省非法转移倾倒的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置,保障了环境安全,该案件获得了生态环境部和公安部的通报表扬。2019年4月,藤县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藤县绿康食品公司涉嫌使用含铬皮革废料作为锅炉燃料、炉渣露天堆放等问题。根据监测结果,露天堆放的炉渣为危险废物,且数量超过3吨,已涉刑事犯罪。该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藤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并生效。涉案的皮革碎料、炉渣全部得到妥善处置,环境风险隐患得以消除。
2019年7月15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藤县召开“生态环境部门与公检法司建设合作联动机制调研会”,调研组对梧州市生态环境部门与公检法司部门联动办理的“9.3”跨省倾倒垃圾案、“3.16”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4.8”非法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案积累的经验和做法表示肯定,认为梧州市的环境案件办理合作联动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取得较好成效。
(三)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协作与信息共享。
2017年—2019年连续三年召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四部门联席会议,各部门对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污染案件、统一办案尺度和法律适用等达成了共识,针对四部门如何加强沟通协作,提升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效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碰撞出新思路、新火花。
有效整合各级各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各种监管手段,加强信息共享也成为了梧州市打击固体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抓手。如广西梧州市桂南钛业有限公司倾倒工业污泥案,借助公安部门天网监控记录和出警查扣污泥倾倒车辆等支持,环境执法人员于当晚锁定违法企业,固定证据,次日责令企业清理并妥善处置了被倾倒的污泥,消除了环境污染。再如龙圩区“6.2”工业垃圾跨省非法转移事件、“8.1”钦州皮革企业污泥转入岑溪市垃圾填埋场事件均为结合各部门日常排查、天网监控、拦卡设点、突击夜查、车辆GPS追踪、水陆运输等多方位监管手段,严查入梧运输车辆、船只,发现可疑线索及时通报后破获的。
(四)强化公检法与生态环境部门沟通联系,形成打击合力。
在藤县“9.3”广东生活垃圾跨境倾倒案件中,各部门迅速响应,各司其职。在公安部门控制嫌疑人、深挖污染转移源头的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境监测,为妥善处置污染物提供技术支撑,协助以最快速度恢复县城供水。该案被告的刑事责任判决后,市检察院针对该案件提起了广西首例民事公益诉讼。由于前期案件的联合办理证据收集工作扎实,在公益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后的调解阶段,部分被告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总计200多万元赔偿款迅速赔付到位,这也是广西首例诉讼请求得以完全实现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的赔偿款到账后,藤县以此笔款项成立了广西首个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着力解决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中调查取证、鉴定评估、诉讼费用、环境修复、应急处置资金短缺等问题。
除不断发挥四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优势,生态环境部门还视情况与公检法各部门不定期召开讨论会、会商会,对接包含联合调查处理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处置等案件的办理情况和公益诉讼相关业务。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检察院互派干部交流挂职,相互熟悉学习生态环境监管业务和案件审查起诉业务。
(五)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
除日常组织学习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办理工作指引(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外省固体废物非法转入我区处置行为的通知》等文件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还派员旁听本市及兄弟地市法院审理包含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在内的环境刑事、刑事附民事及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不断积累同类案件查办经验,提升办案水平。此外,每年组织一次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培训班,对涉危险废物企业和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进一步增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和风险意识及工作水平。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4-3861152。
梧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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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藤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