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流水“不合格” 影响公积金贷款申办? 点击网络问政

西江都市报 2019-12-11 06:52 大字

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本人是藤县某事业单位的非在编员工,近期到藤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可是跑了好几天还没有办妥手续。据藤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反馈,本人的银行账户流水不符合标准,原因是事业单位的非在编员工参与的副业、兼职等银行、微信账户流水不属于申办公积金贷款的有效流水。请问,这个标准是参照哪个文件执行的?

藤县网络发言人回复: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因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按规定不可从事的兼职收入和营利性活动收入不被认定。如职工所在单位允许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需由事业单位出具相关许可证明,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予以认定。

为此,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网友所在的事业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对方不能明确答复其职工是否可以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因此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认定。

新闻推荐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工业废渣严重威胁环境安全。二、责任单位市...

藤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藤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