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拳”整治生态更有力 梧州市多部门深度协作合力打击环境违法
本报记者 曾韵 通讯员 郑钰榆
今年4月8日,一车广东皮革废料非法转移至梧州市藤县某腐竹厂。市生态环境局接到举报后,立马将相关情况向市公安局、检察院通报,公安部门提前掌握信息,得以快速反应,积极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办案。4月10日,该案移交至藤县公安局,3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保持环境执法高压,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梧州已是常态。近年来,梧州市时刻紧绷生态这一根线,不断深化生态环境部门与政法各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以“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组合拳”模式,打破了以往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使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更严更实更高效。
部门联动彰显决心
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的建立,既是梧州市践行生态发展理念、打造联合执法模式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全方位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的一个有效载体。
早在2015年,原市环保局就和市公安局建立了联动机制,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环境执法问题。近四年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交环境违法案件39件,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2016年,原市环保局又联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了办理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衔接工作机制,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执行联动机制、案件移送制度、案件督办制度五大方面,促进环境执法与司法的联动协作,并将此项制度充分运用于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实际侦办中。
面对近年来跨省非法转移危险废物案件呈现多发态势,梧州市更是积极构建打击跨省非法转移联动机制,出台联合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方案。除公检法部门外,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海事局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联合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切断外省向梧州市非法转移、倒卖、处置危险废物利益链条。
一个个制度方案陆续出台,彰显了梧州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
“协同共治”重拳出击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认为,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多方合力,借助公检法部门的力量,可提高治污执法的威慑力。因此,建立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部门的衔接机制非常重要,这样调查取证、处置手段就会更灵活高效,打击力度相对也会更重。
去年,在办理藤县“3·16”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中,就充分发挥了这一机制的作用。从发现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到提请市公安局、检察院提前介入,移交这起案件仅用了六天时间。
这是梧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公检法部门高效运用“两法衔接”机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案件的一个生动实践。该案被国家生态环境部作为典型案例通报表扬,这意味着梧州市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步入了实质性发展的阶段。
自建立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衔接工作机制以来,公检法生态环境四部门联合行动,还成功办理了藤县“9·3”广东生活垃圾跨境倾倒案、龙圩区新地镇回龙村不明废物堆放案、岑溪市大业镇疑似危险废物跨省非法利用案,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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