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 自治区纪委通报5起典型案例

南国今报 2018-03-04 16:03 大字

今报南宁讯(记者郭燕群)3月3日,记者从广西纪检监察网获悉,自治区纪委公开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据悉,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明确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在2018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案例1】骗取侵占国家扶贫金

2011至2013年,灵川县公平乡党委原副书记周长飞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填报虚假扶贫户贷款贴息发放表、虚报扶贫项目等方式,骗取、侵占国家扶贫资金共计22.55万元。

2017年6月,周长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2】项目验收履职不到位

2014年11月,藤县总工会副主席何仕才担任藤县和平镇人大主席期间,在负责和平镇龙塘村道路硬化工程验收工作中,履职不到位,没有认真核对工程量和结算金额,就在工程竣工验收表和现场核验结算表上签字确认。同时,他擅自将没有参加实地验收的2名村干部名字签写在验收表中,致使该工程项目得以通过验收,造成施工方多领取扶贫资金共计2.07万元。

2017年6月,何仕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3】违规申报骗取补助款

2015年,时任桂平市大湾镇双岭村原党支部书记陈雄新,在协助桂平市扶贫办对大湾镇实施“十百千”百香果项目过程中,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以3户贫困户的名义,违规申报百香果项目种植面积,骗取项目补助款1.57万元。

2017年7月,陈雄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案例4】扶贫数据造假失真

2017年,百色市右江区汪甸瑶族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干部黄荣意在开展扶贫工作中,态度不端正,工作不积极,以敷衍态度对待联系帮扶工作,借故经常不参加乡扶贫业务培训会;在没有和农户核实沟通的情况下,虚假填写贫困户收入,2017年9月就将贫困户收入提前填写至2017年12月,并在“受委托人”处擅自签上其他干部名字,导致贫困户实际收入不能如实反映,扶贫数据造假失真,造成了恶劣影响。

2017年10月,黄荣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5】虚假申报隐瞒新房

2015年10月,在开展精准识别贫困户入户评估工作中,都安瑶族自治县龙湾乡龙焕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韦剑飞,未如实报告其已修建一栋三层砖混结构房子的事实,以一栋长年无人居住的木瓦结构老房子代替其真实住房进行评估,后被错误识别为在册贫困户。

2017年6月,韦剑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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