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西梧州市侨柏工贸总公司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梧州日报 2021-09-28 09:08 大字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批准,管理人决定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在广西顺景律师事务所(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86号二楼,即梧州市公安局对面)召开广西梧州市侨柏工贸总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事项:1.审议《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财产状况报告》;2.对管理人拟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讨论、表决。请各债权人以及代理人按时出席会议。

另请各债权人分别向管理人提交一个银行卡号或者银行账户,以便管理人将相关款项转款给各债权人。

联系人:李律师(18677410841)、何律师(13907740393)、林律师(13788045417)。

特此通知

广西梧州市侨柏工贸总公司管理人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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