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第二针应在原接种单位接种 预计梧州市5月还将有大批量疫苗到货
本报讯(记者 陈素雅)日前,有市民致电本报反映,自己已经接种了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但最近疫苗预约火爆,他是否可以更换接种单位接种第二剂次的疫苗?记者21日从市疾控中心获悉,预计梧州市5月将有大批量疫苗到货,建议市民3至8周内在原接种单位接种第二剂次即可。
市民张先生介绍,今年4月初他在工作地已经接种了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现在距离首次接种已经超过14天了,但是他还没有办法预约原接种单位的第二剂次接种。他对此担心,如果间隔期超过规定接种时间,是否让此前的第一针也“作废”了?他是否可以在预约系统预约市内其他接种单位继续接种?
为此,记者咨询了梧州市疾控中心计免科相关负责人,对方介绍,目前梧州市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包括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灭活疫苗,同一厂家的两剂疫苗在成分和剂量上完全一致。根据目前临床试验数据,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一剂后可刺激机体产生部分免疫应答,接种第二剂后才能获得较好的免疫应答和免疫持久效果。为达到最佳效果及方便后续管理,市民原则上应在原接种单位,用同一个新冠病毒疫苗产品完成第二剂接种。
针对张先生担心的两次注射间隔太久导致“作废”的问题,梧州市疾控中心计免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下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目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两剂接种间隔为3周至8周,即21天≤间隔期≤56天。当前,由于疫苗供应趋紧,接种单位会根据疫苗免疫程序、第一剂接种时间和疫苗供应情况,合理、有序安排第二剂接种计划。预计5月梧州市还将会有大批量疫苗到货,建议市民耐心等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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