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乡村振兴战略高起点实施 梧州市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本报讯(记者 祝琳 通讯员 朱琦)近年来,梧州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补齐公共文化、体育、教育和便民服务短板,助力建设美丽乡村、宜居乡村。
为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梧州市持续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预算安排、争取资金等多项措施,支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乡村风貌提升等。去年,市财政共争取自治区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5635万元,主要用于产业转移项目、城镇自来水保障项目、乡村风貌提升、村镇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污水处理项目等方面。同时,市本级财政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助资金1100万元,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安排水资源节约与保护资金1000万元,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针对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薄弱情况,梧州市想方设法筹集资金支持改善农村公共文化,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建设。去年,全市新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181个,市财政下达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补助资金3575万元;安排文化类乡村振兴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计划资金2750万元;安排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资金1988.5万元;安排乡村旅游资金1694.9万元;安排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577.8万元,支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
为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去年,梧州市落实教育资助涉农资金5.56亿元,支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补助、高中贫困生助学金补助、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教育提升工程项目等。此外,市财政通过在“两费”附加中安排龙圩区50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补短板项目建设。
为强化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市本级筹措“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服务惠民专项活动财政补助资金446.35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网络费、运行维护费以及开展六项服务活动经费,支持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网络建设及日常运营管理。梧州市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日常运行管理和协管服务,使基层群众享受到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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