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监管和日常巡查并举 梧州市警方多管齐下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
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2月1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梧州市警方加大巡逻防控和宣传教育力度,严查违规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持续巩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成效。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谢瑜介绍,2月11日起,全市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开展巡查,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并通过LED投屏、发放宣传单、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群众文明守法意识。
2月11日17时许,城西派出所民警发现黎某强在龙圩区林水村某住宅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当场对其进行法宣教育,龙圩公安分局对黎某强依法处以行政处罚;2月15日,长洲警方在巡逻中发现陈某和邱某在新兴二路京梧山庄小区自家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长洲公安分局依法对两人处以行政处罚。据悉,春节期间梧州市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伤亡事故,共有50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受到行政处罚。
谢瑜表示,近年来,梧州市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宣传引导,很多群众主动拒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今年春节期间,梧州市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较往年有所下降,只有少部分群众到较偏僻地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下一步,梧州市公安机关将紧盯元宵节前后重点时段,持续抓好源头监管和日常排查、宣传,全力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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