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森林禁火的通告
2020年秋冬季以来,梧州市遭遇罕见的干旱天气,最长的无雨天气持续近三个月。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梧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于1月19日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1月20日-25日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立调研小组前往各县区(市、区)开展防灭火调研,发现各地仍存在违规野外用火现象。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 特发布森林禁火通告。
一、禁火时间
2021年 1 月 27日起,至高火险(红色、橙色)预警解除。
二、禁火区域
梧州市行政区域所辖林区。
三、禁火内容
在森林禁火期限内、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在林区内及林缘外侧 100 米内烧稻草、地边草、甘蔗叶、草皮土灰及炼山造林。
(二)严禁吸烟、乱丢烟蒂、野烧蜂窝、熏蛇鼠、野炊、烧烤、烧火取暖、放飞孔明灯、小孩玩火。
(三)严禁烧山边田埂、土岸、木炭。
(四)严禁在坟场烧香烛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易引发火灾的物品进入林区。
(六)禁止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强化禁火区域责任落实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用火要及时制止并举报,不得包庇。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报告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当地人民政府。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五、处罚措施
凡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12119。
特此通告
梧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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