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森林禁火的通告

梧州日报 2021-01-28 06:51 大字

2020年秋冬季以来,梧州市遭遇罕见的干旱天气,最长的无雨天气持续近三个月。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梧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于1月19日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1月20日-25日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立调研小组前往各县区(市、区)开展防灭火调研,发现各地仍存在违规野外用火现象。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 特发布森林禁火通告。

一、禁火时间

2021年 1 月 27日起,至高火险(红色、橙色)预警解除。

二、禁火区域

梧州市行政区域所辖林区。

三、禁火内容

在森林禁火期限内、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在林区内及林缘外侧 100 米内烧稻草、地边草、甘蔗叶、草皮土灰及炼山造林。

(二)严禁吸烟、乱丢烟蒂、野烧蜂窝、熏蛇鼠、野炊、烧烤、烧火取暖、放飞孔明灯、小孩玩火。

(三)严禁烧山边田埂、土岸、木炭。

(四)严禁在坟场烧香烛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易引发火灾的物品进入林区。

(六)禁止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强化禁火区域责任落实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用火要及时制止并举报,不得包庇。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报告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当地人民政府。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五、处罚措施

凡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12119。

特此通告

梧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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