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9人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 梧州市出台激励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政策
本报讯 (记者 朱元冬 通讯员 严扬佩)1月24日,记者从梧州市人才发展局获悉,经过相关程序,有2309人被认定为2020年第一批梧州市高层次人才。同时,《梧州市高层次人才激励和培养暂行办法》已于日前出台,对在梧州干事创业的人才进行分类认定和激励。
据了解,被认定的2020年第一批梧州市高层次人才涵盖教育、医疗、工程等领域,根据新出台的人才激励和培养政策,全职在梧州工作满5年的顶尖人才、A—E 类人才,将每月获得梧州市政府发放的人才津贴。其中,顶尖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一人一策,由市人才发展局、用人单位与人才共同协商,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其人才津贴;A—E 类人才按照不同类别每月发放2000元至100元不等的津贴。
根据人才激励和培养政策,在梧州无住房的高层次人才,经本人申请,可申请购买人才政策性住房。顶尖人才和A—D类人才子女需要入学入园的,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公办幼儿园或公办学校,E、F 类人才子女,可按其父母居住地所在城区或县(市)选择公办幼儿园或公办学校,由学校主管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高中阶段学校,按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原就读学校等级安排相应学校就读。
在人才培养和管理方面,鼓励用人单位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对同一认定人才对象在被认定后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按相关标准给予人才所在单位一次性奖励。此外,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参加梧州人才论坛、产业发展论坛、学术研讨会议、高端人才峰会等活动,为高层次人才学习交流提升提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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