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投放近千辆共享电单车 分三个区域独立运营

梧州日报 2021-01-08 06:4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姚蓝婷 通讯员 孙静怡 )1月6日,记者从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自1月5日起,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电单车”)开始在梧州市城区正式运营。

据了解,经市政府同意,获得共享电单车正式运营资格的企业及运营品牌是广西骑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品牌“骑电”、广西乾动栋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品牌“筋斗云出行”。正式运营后,相关企业共投放950辆共享电单车。这批共享电单车将分为万秀区、长洲区运营区域,龙圩区运营区域,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运营区域等3个区域独立运营,企业按批准数量进行投放。值得注意的是,独立运营区域之间,共享电单车不能跨区域骑行。

在车辆借还方面,每家企业设置60个专用投放车辆点位,并定时将车辆规整到投放点位。市民既可通过专用投放车辆点位借还车,也可在城区内非机动车道已划设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白线)内借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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