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遭遇交通事故 被截肢 法官屡屡帮扶传递法律温情
本报讯 “法官在执行办案过程中,一直为我们的事情奔波操心,设身处地为我们着想,让我们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温情。”11月23日,市民徐先生将一面写着“执法如山扶正义,办案廉明为人民”的锦旗,送到了龙圩区法院执行局法官高志云的手中,以表达对法官的感激之情和法院工作的认同。
2018年5月1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小迪(化名)向朋友借了一辆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摩托车,搭载徐先生的儿子小明(化名)外出游玩。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时,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碰撞,造成小迪、小明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于货车不符合技术标准且超过核定载重量,因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货车司机张某与小迪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小明无事故责任。
事故的发生,小明的左小腿被截肢,每天被疼痛折磨。小明及其父母向龙圩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迪赔偿经济损失。龙圩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小迪赔偿小明3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小迪没有履行赔偿义务,申请执行人小明向龙圩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法院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小迪的父亲因中风无劳动能力,母亲多病,而小迪还在读中专,家境并不富裕。但是,小迪的父亲表示愿意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变卖,以获得资金做出赔偿。
被执行人一方在家庭困难的情况下,仍不推诿不逃避,其态度感动了法官高志云。随后,高志云联系了申请执行人,告知他们被执行人的意向,并耐心倾听了他们的诉求。在高志云反复的沟通、耐心的说理下,申请执行人也了解到被执行人的家庭困难,愿意到被执行人家中,由法官主持调解,对具体细节进行洽谈。在高志云的主持下,小明的父母徐先生夫妇提出只需对方赔偿20万元。而由被执行人父母将名下的一套房子按照市场价值抵价用于赔偿的方案,也得到双方的同意。目前,该房子已经顺利过户给申请执行人。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小明家中清贫,其因交通事故截肢,高额的医疗费用更是令这个家庭雪上加霜。为此,高志云还积极帮助小明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49803元,为这个不幸的家庭带去希望,帮助他们重燃对生活的信心。(黄彬彬)
新闻推荐
文、图\刺猬姐当刺猬姐用手奉上这些“蟑螂”的时候,外地的小伙伴是这样的:“啊啊啊啊啊!蟑螂啊!拿走!马上!”温柔一点的外地朋友...
梧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梧州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