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本地名优产品 梧州市出台《关于促进本地名优产品消费的指导意见》

梧州日报 2020-11-26 06: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祝琳 通讯员 胡伟)为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梧州市名优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梧州市经济稳增长,日前,市政府出台实施《关于促进本地名优产品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据了解,《指导意见》包括建立名优产品推荐目录及信息平台、提高名优产品使用率、全力打造名优品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名优产品消费,以及优化服务举措、激发消费活力等六项举措。

在建设信息平台方面,由市工业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并公开发布《梧州市名优产品推荐目录》,每年更新一次。同时,由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类项目招投标使用本地名优产品的资金补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完善搭建名优产品供需信息平台,完善本地名优产品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信息发布和数据统计工作。

在扩大市场消费方面,鼓励政府投资类项目、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积极采购使用纳入《目录》的本地名优产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私营企业、民间投资建设项目等非政府性投资项目及个人使用本地名优产品;鼓励出租车行业、公共交通领域、长途客运行业、市政清扫行业、重型运输企业更新车辆以及市政公用、环卫保洁、绿化管养等行业路灯、管网装备购置,积极选用本地节能环保产品。鼓励建筑企业同等条件下积极使用本地生产的建材产品。

在加大宣传力度方面,对粮油果蔬、酒、轻纺制品、工艺品等本地名优产品,(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要整合成旅游产品和礼品包装,进行大力推广,并鼓励支持各大商场、超市、宾馆、酒店设立地方特色名优产品专柜进行宣传展示。采用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提升地方名优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

在优化政府服务方面,加大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依法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列入《目录》中出现质量问题、发生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产品,予以强制退出,将其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范围并向社会公开。

据悉,《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梧州市相关责任部门将分工牵头把政策内容落到实处,确保工作成效,推动本地名优产品企业做大做强。

新闻推荐

力争六栋安置房明年达到入住条件 高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抓紧有利天气条件施工

本报讯(记者吴艳虹通讯员黎海平)秋冬季是施工黄金季,近期,南岸高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工程A地块的施工方紧抓晴好...

梧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梧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