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朱耀在“扫黑除恶”战场上奋勇出击,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则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刚柔并济守护公平正义

西江都市报 2020-10-31 06:37 大字

本报记者 冼振宇

城市的文明,需要道德的灌溉和法治的土壤。一座文明的城市,必是崇尚法治的城市。对此,龙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朱耀深有体会。

在检察一线奋斗十年,朱耀坚持用实际行动履行正义使命。他不仅在“扫黑除恶”战场上英勇打击黑恶势力,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还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他也因此多次被评为单位先进个人,连续三年考核被评为优秀,获记个人三等功,被评为2019年度梧州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10月28日,在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出现在记者眼前的这位外表平凡、着装朴素的检察官,被墙上挂着的众多荣誉牌匾衬托得格外高大。“我们的工作基本是面向特殊人群,不少群众可能都是通过那部《人民的名义》连续剧来了解我们的。”朱耀笑着说。

朱耀对黑恶势力深恶痛绝,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中,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朱耀所在的部门先后负责办理了两起在梧州市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组织犯罪案。由于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有些犯罪事实发生在多年前,每起案件的案卷多达几百卷,办案任务十分艰巨。面对种种困难,他和专案组的同志在长达六个半月的审查起诉期限内,多次启动“白加黑”“5+2”工作模式,出色地完成了任务。“那段时间,我几乎没有任何时间陪伴家人,工作压力很大。但是,案件完结之后,我想到自己参与完成了一项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工作,就感觉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朱耀说。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朱耀则会更多地体现“温情”,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随着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也日益得到体现。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检察机关既要注重全面保护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的权益,也会维护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并努力挽救失足少年。”朱耀介绍说。

朱耀所在的龙圩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联合多个部门成立了“七彩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心,充分发挥教育、司法、妇联、共青团、律师协会等单位的资源优势,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帮教失足少年的工作。此外,该部还通过“检校共建”预防学生犯罪及受犯罪侵害,与龙圩区两所小学建立常态化联系点,定期为在校学生上法制宣传教育课,开辟特色法制教育栏目,实现检察机关和学校之间的良性交流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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