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创城”工作中,苏勇玉和同事们采用柔性执法,力求做到人服心服 让群众喜爱“城管蓝”
本报记者 冼振宇
9月23日傍晚6点,刚结束巡逻回到长洲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办公楼的执法队员,利用休息的时间洗把脸、吃口饭,准备投入晚上的巡逻工作。在众多忙碌的身影中,记者一眼就找到了这次采访的对象——他皮肤黝黑的脸上带着一丝疲倦,但制服工整不起皱、站姿挺拔,一看就感觉他曾经当过兵,他就是从部队转业到城管队伍,担任长洲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的苏勇玉。
“抱歉让你等到这么晚,我们这段时间都有点忙。”苏勇玉说,长洲辖区的巡逻范围不但包括街道市场,还有95个工地、大型住宅小区和商场的户外广告牌,执法人员要监督工地运泥车辆不洒漏、不带泥,也要检查大型户外广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设置,因而工作量比较大。面对这样一种情况,苏勇玉琢磨出了一个应对方法:错峰巡逻。
苏勇玉说,机关单位原有的固定上班时间,被一些流动摊贩和运泥车辆钻了空子,为此,长洲大队把执法队员分成几个班次,对重点街道片区实行网格化错峰巡逻管理,每天早上6点半、中午1点、傍晚7点、夜晚12点安排不同的班次值班,这样既确保了值班巡逻不会被人钻时间的空子,也让队员们有轮班休息的机会。
“城市管理离不开人,我们在面对摊贩时,需要找出合适的方式方法。”苏勇玉说,过去一些摊贩对有关法律法规认识不足,觉得自己无非是在街上摆摆商品,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没有正确认识,因此在对待城管人员的执法时,偶尔会产生偏激的想法,也容易产生侥幸心理,等城管人员一离开,立即重新占道乱摆。针对这种心理,苏勇玉采用柔性执法的办法,对占道经营的钉子户尝试从不同立场去思考问题,寻求解决的办法,力求做到人服心服。
“城市在发展,人也要跟上时代进步。城管的工作从早期的方式简单到现在文明规范,遵守执法程序,关于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那么,群众对法律的理解、对文明的理解也在加深。摊贩再用‘糊口’为由占道摆卖导致满地垃圾、交通堵塞,就会引起其他群众的不满,我们正是从这一点作为突破口,耐心劝导钉子户正确认识法律,认识自己的违法行为。”苏勇玉说,只有让违法的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他才能彻底改正错误,才可以减少城市管理中“猫抓老鼠”般的拉锯现象。
在苏勇玉看来,近年来梧州市开展的“创城”工作,对城管工作的日常开展起了较大的促进作用。“现在连小朋友都知道,人人要讲文明,要守法守秩序。我们走在街上维护市容秩序时,群众都会向我们投来肯定的目光。”苏勇玉指着身上的制服说,这套蓝色制服被群众称为“城管蓝”,代表着城管人员的职责是维护美好的城市环境,为了这份职责,他和城管同事一起再苦再累也不怕,只为了让“城管蓝”成为群众喜爱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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